平安科科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示、指令。2、在平安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平安技术治理工作负监视责任。负责监视现场平安治理以及各类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执行。3、参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及平安技术措施的编制、会审工作,参与严峻的技术方案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严峻科研工程的平安审查工作。4、有权检查员工平安行为,对违犯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撤消资历证书、罚款、撤职、调离岗位等处理意见。5、协助矿长、平安副矿长召开平安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平安检查,监视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发生严峻事故时,协助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进展分析调查或责成专人调查处理。6、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情况,对不具备平安消费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整顿意见。7、负责每旬矿井严峻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上报、监视执行、验收销号工作。8、负责安监科各阶段平安任务的落实、自查和总结工作。9、井下各施工地点遇到地面变化时,要及时催促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措施,并催促落实认真施行,防止事故发生。10、协助指导搞好员工的平安教育培训,按时组织安监人员学习、考试。11、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