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县情县力调查的重要组成局部,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平安的重要措施,是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根底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根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县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
2、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以调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重新登记。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普查的组织 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我县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3、,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普查的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x年4月至12月) (一)编制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二)安排普查专款,购置普查相关仪器和设备等。 (三)参加上级举办的文物普查骨干学习班以及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和实习。 (四)成立文物普查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阶段:文物普查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一)各普查队、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标准和技术标准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
4、、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二)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 (三)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普查队XX县区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四)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挡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县为单元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综合结果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按标准要求形成普查工作的各项成果: (一)对文物普查中采集的不可移动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逐级上报。 (二)建立数据库。 (三)编制文物普查档案。 (四)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
5、五)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五、普查的经费 普查经费由当地财政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为开展和完成好我县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采集的第一手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做好保密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信息。 内容总结(1)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2)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23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3)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4)(二)安排普查专款,购置普查相关仪器和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