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工作意见 为确保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废弃物处置六大环节平安,彻底消除隐患,标准从事“六大环节企事业单位平安管理行为,依法查处和打击从事危险化学品“六大环节中的违法活动,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开展,根据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5个局(委)联合下发的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依据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平安生产法、消防法、环境法、交通道路平安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标本兼治,上下联动,协调配合,
2、切实做到从严整治和强化管理并重。同时,针对好、中、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实施远距离、中距离、零距离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为了有效贯彻落实市15个局(委)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经请示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区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质量技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国资办、建委、工商分局、监委、农委以及交通、港口、铁路、邮政管理部门各派1名行政领导组成,组长由副区长李华桂担任,副组长由区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俞粟云担任,
3、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各单位必须按照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完成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同时将整治工作情况按阶段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的范围及目标 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的企事业单位。目标: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明确责任,淘汰落后生产使用企业,取缔非法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处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各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工商部门。严把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准入关,对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从事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的营业执照,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不留隐患。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要加强不间断的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严肃处
4、理,催促经营单位编制“一书一签(即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 (二)公安部门。负责全区剧毒物品、烟花爆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单位的相关手续审查,发放经营许可证、购置证和使用证,同时负责道路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处理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危及公共平安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查处“六大环节运行过程中违反消防法的各类行为。 (三)交通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从事陆上、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平安管理工作,查处无证运输、违章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各类违法行为,标准运输市场,抓好申报审批关。 (四)环保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从事废弃化学品处置单位的平安管理工作。防止流失和杜绝无证单位及个人擅自收交和处理废
5、弃化学品,加强对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平安环境监测。 (五)卫生部门。负责全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产品试样的毒性鉴定工作,同时拟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方案。 (六)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鉴定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定点生产,同时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技术检测和检查工作。 (七)安监部门。负责全区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的综合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指导、配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摸清点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提出整改、监管、控制意见,同时提出对隐患严重单位关停并转的意见供政
6、府决策。在整治过程中要催促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进行平安评价。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各单位标准运作,实现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根本好转。 (八)其它职能部门要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指导、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九)各镇(街道)安办要按照今年以来市、区安监部门下发的有关危险化学品整治管理的要求,根据属地化原那么,摸清本地区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好、中、差的情况,催促所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整治隐患、编制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即一书一签),催促辖区内单位搞好平安评价工
7、作。 五、整治工作进度安排 (一)从即日起至年底,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各镇、街道安办要摸清在本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平安运行情况,按要求造册、建档,并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2、重点整治生产、储存单位存在的问题,列出限期和停产整顿的生产、储存单位名单,确定发放平安生产许可证单位的名单。 3、各职能部门要责成管辖单位根本完成平安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4、力争在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平安评价工作。 (二)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应继续责成管辖单位全部完成平安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单位。 3
8、、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应责成管辖单位完成编制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以及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4、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和管理人员的平安培训工作。 5、组织力量对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进行普查,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隐患严重无法整治的单位。 6、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现有生产、储存装置的首次平安评价工作。 (三)年下半年主要工作: 1、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平安监督检查,停产整顿或关闭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执行“一书一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3、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使用定点生产的包装物(容器)的情况。 4、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接受市专项整治办来金督查。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研究、落实专人、制定方案、抓好整治。 (二)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依法查处各类不平安隐患,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今后但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由于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而引发事故的,或者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列入整治的单位和通过整治达标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档案,以备核查,整治工作结束后,书面小结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