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局房地产市场检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顿标准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目的 对全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农村住房建设等项目进行检查。此次检查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内容 一是否在城市规划区
2、内集体所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项目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的行为;是否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 三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是否以内部借款、内部集资、内外部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及违规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擅自挪用预售资金、虚假交易及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五是否存在委托未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行为。 三、检查的方式 本次全县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由县监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3、城管执法局、房管局、规划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具体开展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工作。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覆盖所有房地产项目,要对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按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检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2月25日。 一自查阶段年1月1日-1月10日。要在企业自查的根底上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催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报告和在建项目台账报联合检查组。 二检查阶段年1月11日1月25日。检查组先听取开发公司自查情况汇报,核查有关材料,然后对在建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发企业,检查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
4、为,当场做好相关调查取证,按行政处分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教育,并催促限期整改。 三处理和总结阶段年1月26日2月25日。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各有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进行立案处分。对拒不执行处分决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检查结束后,联合执法检查组将对执法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及整改方案,进一步标准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我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开展。 五、关于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分别立案处分。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开发企业,在立案处分的根底上,依法进行以下处理: 1、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 2、撤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各金融机构不予发放开发项目贷款。 4、不予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上合同下载和房产证登记;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研究确定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联合检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