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916782 上传时间:2023-04-2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23年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 :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2023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平安按照省公安厅、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安监局、人防办转发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自2023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

2、(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平安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平安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平安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局部与住宅局部的平安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

3、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场、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积极催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平安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局部纳入规划,列出建设方案,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

4、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撤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催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平安职责,落实消防平安措施,催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市工商局。调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数量,对未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不符合消防平安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依法撤消其营业执照。 市人防办。指导、催

5、促本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对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平安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催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平安工作事关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区要从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名),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7月1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各商场、市场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 1/212下一页尾页 内容总结(1)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场、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积极催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平安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2)催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平安职责,落实消防平安措施,催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3)7月1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各商场、市场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 1/212下一页尾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