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工服和工鞋管理制度 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公司标准化、标准化管理的需要,为适应公司开展步伐,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进一步标准员工行为,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xx企业文化,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特制定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xx置业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公司全体员工工服的设置、订制、发放及回收; (二)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三)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一)工服配置标准 1、男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 (2)长袖衬衣2件; 2、女职员 (1)西服1套(西服上衣1件,西裤1条
2、,西裙1条); (2)长袖衬衣2件; 西服、西裤、西裙颜色为黑色;衬衣为男职员天蓝色、女职员白色。 (二)工服制作费用标准 1、男服(202300/套) 2、女服(202300/套)(详见工服订制合同) (三)着服标准标准 1、员工在上班期间及外出代表公司参加商务活动,一律按本规定要求着服。 2、员工在上班时间,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3、男职员着服。春秋季、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带;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裤;穿黑色皮鞋,款形大方,禁穿凉鞋(包括皮凉鞋)。 4、女职员着服。冬季着西服、衬衣,系领带;春秋季着西服、西裙、衬衣,系领带;夏季着短袖衬衣,西裙;穿西裙时,着肉色或黑色丝袜,穿
3、黑色皮鞋,款形大方。 5、员工上班头发应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后不及领,禁留胡须。女职员发不过肩,前不及眉,头发过长应盘起;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不准佩戴耳线、耳环及过于夸张的饰物,发夹颜色不过于艳丽。 (四)工服发放 1、员工在试用期结束、经公司考核正式聘用后,可按规定标准,填写工服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同意后,在行政部领取工服。 2、试用期着服。由员工参比公司工服标准标准,自行解决。 3、员工领用工服须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五)工服使用年限及折旧 1、工服使用年限设定为两年,从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 2、员工离职工服处理 (1)如员工自领
4、用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离职,工服归个人。 (2)如员工自领用之日起工作缺乏一年,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旧扣回工服款后,工服归个人。 折旧费用=(员工领用工服后工作月/12)工服费用 3、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如遗失或损坏致不能穿着,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旧从工资中扣回工服款,并由人资行政中心统一增补订制。 4、员工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更换工服时,到人资行政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反工服规定的处理 1、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服。未按规定着服者,一经发现,处以50元/人次罚款,直接主管负监督失职之责,处以50元/次罚款;员工累计三次未按规定着服者,予以警告通知并处以20230元/次罚款。 2、工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挺括;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处以50元/次罚款。 3、各部门经理、主管应认真催促下属员工的着服;下属员工一月内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的,对相关部门经理、主管予以300元罚款。 4、未按规定及时领取工服者,一律视为不着服处理。 (七)附那么 本准那么由人资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支持性文件 1、工服领用申请表 2、工服发放登记表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