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设立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注册地辖区内支行1.29行政许可工程名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注册地辖区内支行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营运资金拨付及与资本总额占比、经营方针和方案、平安防范设施、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筹建落实情况。 2.主要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书。 3.拨付营运资金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4.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参照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 5.从业人员根本情况及名册(包括人员的年龄、从事金融工作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职称等)
2、。 6.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那么规定的其他文件。 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 、 、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正式开业前,申请人应向决定机关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平安设施验收合格证明;营业场所符合消防法第十条规定的,应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由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备案凭证、竣工验收消防范案凭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还应提交由消防机构出具的抽查验收合格证明;符合消防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的,应提交由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注册地辖区内支行筹建采用报告制,报告材料目录: 1.报告书。内容包括拟筹建机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营运资金、人员配备,可行性分析等。 2.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设同城支行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制度、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方案,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选址方案、主要管理制度起草方案、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3.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同意设立注册地辖区内支行的决议。 4.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那么规定的其他文件。 5.报告人的联系人、联系 、 、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