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型拖拉机整顿指导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防范和压降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平安态势,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XX县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县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号文件)统一部署,现制订全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发生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变型拖拉机交通平安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县各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
2、)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全县区域内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率不超过1%;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率不超过1%;超载、载人、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杜绝假牌假证假保险、非法改装及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车辆、驾驶人工作生产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县变型拖拉机销售企业、使用企业、集聚运输点、用机大户登记普查率达2023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强化交通平安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平安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平安生产宣传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购机用户平安教育率20230%,各镇(区)辖区内变型拖拉机机主平安生产责任状签订率20230%。 二、整治重点 以保开展、保增长、保民生
3、、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XX县区创立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平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平安管控能力,预防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压降变型拖拉机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县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大幅降低,为全县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1月3月)。各镇(区)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2023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全县所有本地
4、及外挂号牌变型拖拉机的情况,编造清册。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5月)。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4月、5月分别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变型拖拉机稽查大行动。 (三)集中宣传教育阶段(6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安委会的平安生产宣传月活动,主动积极地开展好变型拖拉机平安生产宣传工作,通过播送、电视等媒体;标语、展板、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变型拖拉机机主及驾驶员广泛宣传平安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动的成果,
5、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变拖违章重点路段、变拖重要集聚场所、变拖平安事故隐患点和变拖作业重点企业,每个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大行动。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2上旬,各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2月中下旬,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按照本方案,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办分管同志为组长,县农机、安监、公安、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区)部门为成员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
6、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会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平安法定责任,要把减少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平安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交通平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镇(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掌握辖区内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辆运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平安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变型拖拉机的平安生产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
7、,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镇(区):负责整合辖区内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以及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制定各镇(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协商协调机制,组织镇(区)与村、村与变型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平安生产责任书;要努力改善平安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各镇(区)农业效劳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队开展的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活动。县监察局:对各镇(区)及县各相关单位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效能进行监管。县农机局:负责结合实际提出创立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操作
8、人员档案;对农业机械实施平安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人员实施平安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镇级农机平安宣传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农机平安宣传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同时为基层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材料;要针对县政府2023年平安生产工作意见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强变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攻坚力度。县公安局:负责对变型拖拉机进行道路交通平安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变型拖拉机要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平安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补检补审等相关手续。各公安交巡警中队要制定专项整治活开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所属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违法
9、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平安。公安、农机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农机站与驻镇派出所交巡警联系制度的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农机平安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变型拖拉机载人下海作业进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变型拖拉机非法营运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将变型拖拉机平安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2023月、12月的20日前)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向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平安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全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2023日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