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培养新型农民为目标“六五普法应切实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明确把农民确定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充分表达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中心工作效劳要求,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六五普法新一阶段的工作中,如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实效性,让农村基层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值得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分析 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仅就我州而言,农业人口65万,占全州总人口的76%,开展全民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重心都应当倾向农村,倾向农民。只有把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
2、到突出的位置,着力抓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才能真正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说明,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以来处于难点最多、任务最重、效果最差的状况。据调查,在一个地处离县城仅40公里的村,那里的村民能够准确说出1至3部法律名称的几乎没有,只有局部村民对方案生育、土地承包、村民选举、义务教育等法律精神有一定了解。在局部农民看来,法律规定了老百姓不能做什么,如果老百姓做了就要坐牢。当有人问及“学习法律好不好时,有的农民会说:“学不学没有关系,我又不会去做犯法的事。通过事例,可以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处于普遍薄弱的状况。要让广阔农民树立法律信仰,自觉依法办事,还需要认真分
3、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深入的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制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制约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在广阔农村,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论文化程度,相当一局部的农民实际文化程度达不到小学文化。较低的文化根底,要让农民在短期内学习和理解法律规定是不现实的。 二是农村的特殊实际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推动。一方面农民很难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另一面,农民居住分散,组织农民集中学习没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学习场所,要让农民有学习的热情是不现实的。 三是农民的传统观念制约着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农村,长期受到封建意识
4、、传统家族家规和宗教信仰的影响,在一些农民看来,家族或宗族长期的习惯做法和要求必须服从,村里或家里的事要办得好、办得顺必须按照传统习俗来处理。在这些农民的意识里,认为学习法律,接受教育是一种服从他人要求的行为,不是自己的所愿,服从家族、宗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为此,在根深蒂固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在短期内要让广阔农民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是不现实的。 四是有的农民存在的“有钱就有一切的意识制约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后,一局部先富起来的农民,由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在他们看来,有了钱,懂法不懂法不重要,守法不守法没影响,有了钱可以不读书,可以不守法,有
5、钱就能攀比、就能高消费,就能享受到他人得不到的优越生活,就能有面子。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使有的农民认为学习法律没有实际意义,从而不愿学法,法律意识的淡薄制约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五是面向农民普及法律常识的方法单一制约着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多年来,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方法上,主要是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图片、组织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的,这种简单的宣传形式,很大程度上只起到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营造法制宣传气氛的作用,很难使农民群众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在边疆民族地区,仅采用单一的宣传方式,而忽略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开展宣传,很显然,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很难取得应有的实效。 六是农村法制宣传
6、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滞后制约着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在农村,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农民为数不多。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干部和局部村干部来承担,在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仅靠几个法制宣传员很难把法律宣传到村到户。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滞后,相当局部的村民委员会没有设立法律图书室,没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尤其在边疆民族地区,缺少法律书籍,缺少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法制宣传音像资料。农村法制宣传缺乏必要的条件,成为制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因素。 七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自身建设制约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工作的落实。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来讲,县、乡两级承担着繁
7、重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然而,承担着主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基层司法所,由于受到编制的限制,人力十分紧缺。据统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含依法治县办事机构)机构,人员编制仅有2至3人,而司法所人员仅有1至2人。现有的机构编制状况,难以适应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发挥职能的需要,从而影响到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艰苦性与鼓励机制的不匹配,使长期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信心缺乏,甚至产生了一定的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工作的热情,制约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对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继续
8、把农民确定为重点对象,并在推出“五五确定的“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实“八个一工程建设根底上,提出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要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缺乏,认真研究对策,制定工作措施,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提高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目前,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要把农民的根底文化教育作为提高农民素质的根底性工作来抓,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落实好中央有关农村教育的有关政策,加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农村适龄儿童有学上,有书读,保证就学率,
9、降低辍学率,真正让适龄儿童能够学习文化知识。 二是要针对农村的特殊实际,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对居住分散但具备播放音像资料条件的村,可通过播送电视宣传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对没有相应条件的,可通过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宣传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要针对农村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科技培训等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各种培训学习时机宣传法律常识。 三是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农民群众遇到涉法问题不知找谁解决或不便找有关部门解决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送法进村活动,组织法庭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组织基层法律效劳工作人员进村效劳,帮助农民解决涉法问题,
10、使农民在法治实践中提高认识,通过法治实践感悟法律的有用性,逐步培养和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四是要重点教育与普遍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对农民开展普遍法制宣传教育的根底上,把农村青少年确定为重点对象,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守法意识。 五是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以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委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法制宣传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制宣传辅导员。要在农村青年中建立法制宣传自愿者队伍,发挥其文化人的特长,培养他们成为家庭中的法律明白人。要建立鼓励机制,鼓励
11、农村青年带头学法用法,争当法律明白人,并为法律明白人提供培训学习的时机,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通过法律明白人向家人向亲友开展法制宣传,逐步扩大农村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要结合农村实际不断加强农村青少年法制宣传自愿者建设,发挥自愿者的作用,通过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向农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针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气氛不浓,农民学法热情不高的问题,在有条件的村委会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用本民族歌舞、地方方言剧等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基层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形式,提高农民学法的热情,不断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农民法律夜校,选聘本村的法律明白人担任法制宣传辅导
12、员,用本民族语言宣传法律知识。要建立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法律图书角,针对农村普遍缺少法律知识书刊的实际,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的途径,向农民提供法律书刊。要加强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制作并提供适合农村需要的法制宣传影像资料,通过群众传媒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在村级学校、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设立的公共活动场所开设法制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宣传法律常识。 七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事机构,配备一定的懂法律、熟悉农村工作的人员专门负责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交通、通讯、网络、宣传器材等装备建设,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长效的鼓励机制,对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学习交流制度,适时组织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外出学习先进经验,激发其工作活力。 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应该立足于现实,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面对各种工作困难,要树立信心,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舍得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把着眼点、着力点放在调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学法用法活动上。通过不懈的努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定会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