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重在制度的落实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对症下药防止干部“带病 提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扣“对症下药,查摆问题内在根源;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责任管理体系;做好“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一是紧扣“对症下药,查摆问题内在根源。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根据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对干部有关问题及其性质、程度等进行
2、会诊辨析、筛查甄别,作出判断。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完善责任管理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那么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开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
3、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是做好“关口前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对领导班子优化方向、拟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人选产生范围等进行充分酝酿,在此根底上比选择优,研究意向性人选。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采取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实地走访、家访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职前公示方式,探索扩大公示内容、范围和延长公示时间,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