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建二级耳鼻喉专科医院方案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主治医师; (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 1.5. 四、房屋: (一)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2、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根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抢救床 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 耳用电钻纤维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纤维食道镜 硬质食管镜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离心机 电冰箱x光机 敷料柜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耳鼻喉科诊台1台 耳鼻喉科诊椅1个 立灯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 器械盘1个 电动吸引器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1个 喷雾器2个 电烧器1台 痰盂 (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内容总结(1)筹建二级耳鼻喉专科医院方案 一、诊台和床位: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至20台,住院床位总数50至100张(2)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3)(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4)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