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意直通实施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委让群众满足工作的部署,建立“民情快速反映、民需全力解决的工作机制,乐观效劳群众,不断提升群众的满足度,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为民、效劳的城管执法队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内容 涉及我局工作职责范围,通过市长信箱、市长公开 、阳光政务、阳光对话、来信来访、投诉 及其他渠道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询问、投诉等事项和局党委支配的重点工作,都应依据本规定快速抓好落实。 二、工作程序 (一)受理。通过各类渠道收集的需要办理的事项,依据其来源按局领导批复意见、日常受理转办等流程,由督查科分类编号、登记,列入台账。 (二)交办。确定承办
2、的事项,依据类别督查科制作相关的承办单交由责任科队签字后具体落实办理。 (三)限期办理。责任科队承办的事项,有办理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期限办理;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受理要求的期限进行。询问、建议类事项由督查科受理后即时答(回)复;一般性的事项,责任科队要在1个工作日内处结;简洁的(需进入法律程序)事项,责任科队要在2个工作日将调查、落实状况上报,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按特事特办要求准时办理。 (四)回复。责任科队承办的各类事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完成后,将处理结果准时填写承办单送交督查科,由督查科进行回复;对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及需要向上级报告状况的,需经局分管领导和主
3、要领导审批同意。 (五)归档。督办事项处结完成后,督查科要准时将承办表格收集归档;对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事项,要连续进行跟踪督办,并依据考核方法予以扣分。 三、工作考核 让群众满足工作全面纳入局对各科队的考核,并按局2023年考核工作实施方法的要求赐予奖、扣分。 四、工作要求 1、办理让群众满足工作,应坚持快捷高效、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2、接受群众来访、诉求时,应礼貌、热忱、细致、恳切,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效劳。 3、受理事项需要其他科(队)挂念协作的,要准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4、高质量做好回复工作,即时处结的要准时告知,未处理的要说明缘由。同时,要把回复作为宣扬我局工作的平台,准时将相关法规政策及执法人员解决问题的恳切态度和乐观做法予以说明,让群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