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目标管理,杜绝各类平安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按照“一岗双责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云台镇人民政府特与各分管领导签订2023年平安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平安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平安镇党委、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平安生产工作,及时催促所分管部门、行业和联系的村(居)全面落实各项平安生产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平安稳定。 二、结合分管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平安生产工作目标
2、,方案,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切实把平安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三、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和催促部门、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及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平安生产气氛,不断提升广阔人民群众平安素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安委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联系的村居检查、催促、指挥平安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平安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强
3、力制止平安生产非法违法等行为。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或其他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施救,协助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七、定期汇报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情况。xx镇人民政府镇长:(签章)分管领导:(签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XX县区政府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分管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特与你签订2023年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目标责任; 一、分管副镇长。分管副镇长在镇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镇的平安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决策,研究制定全镇平安
4、生产监管方法和措施。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基层和根底工作,努力实现平安生产状况的稳 定。 2、按照镇长指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和参加平安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和督查本辖区平安生产工作,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严 肃事故查处。 3、建立健全安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年度平安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每季度通报平安生产目标控制情况。建立鼓励约束机制, 4、催促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平安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灾难时,安规定启动镇政府平安生产事故灾
5、难应急预案,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好善后工 作。 6、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镇的平安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平安生产工作 中得重大问题。 7、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责。 二、其他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即部门或单位、行业和系统)的安 全生产工作负责。 具体职责: 1、负责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决策、部署在分管范围内 的贯彻落实。 2、坚持将平安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平安
6、生 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和催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和落实平安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5、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催促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 6、定期、适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平安工作检查。对分管领域中存在的平安隐患及时提出具体要求,并 催促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7、分管领域内的部门或单位发生平安生产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应当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处理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镇长(签字签章): 分管副镇长及其他班
7、子成员(签字签章): 二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二篇: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1东古城镇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指导,落实平安生产监管责任,现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推行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和“岗位监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东古城镇政府平安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 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管理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 【二】 镇政府主要领导、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镇及各部门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8、全面负责其平安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管理区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镇政府及各管区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管理区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催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镇政府、管理区的平安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催促检查; (七)落实镇政府、管理区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鼓励机制。【三】 镇政府
9、、管理区及有关部门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镇政府、管理区及有关部门的平安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管理区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平安生产监管的方法和措施; (二)受镇政府、管理区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平安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平安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镇政府、管理区平安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催促、检查全镇及各管区下属各村平安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平安生产专工程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催促检查; (六)催促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平安
10、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镇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四】 镇政府、管理区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平安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将平安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催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平安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和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催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平安生
11、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蔼后工作。 二、责任考核 (一)将执行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年底就本年度落实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送镇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自觉接受市、县安委会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责任追究 镇政府、各管理区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无视平安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患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1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各管理区及有关部门存档一份,责任人一份。 平安生产负责人(签名) 分管平安生产负责人(签名) 2023年1月5日 第三篇: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领导班子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平安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现根据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兵团、建工师安委会关于印发建工师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施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制订北新路桥领导班子平安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集团公司领导班
13、子成员、各事业部、控参股公司负责人要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 1、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是集团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平安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政府、政府党委平安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生产、经营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并落实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平安生产会议,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其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和领导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催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六)及时对各单位及所属工程的平安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催促检查; (七)落实各单位及所属工程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鼓励机制。 2、集团分管平安生产工作领导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各单位及所属工程党委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平安生产监管的方法和措施; (二)受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平安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平安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集团公司平安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催促、检查所属各单位及工程部、工厂平安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五)监控平安生产专工程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催促检查; (六)催促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平安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七)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集团公司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应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平安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