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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创新服务社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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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天津城建大学创新效劳社章程 (草案)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本组织名称为“天津城建大学创新效劳社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是全校性的由本校创业类学生社团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接受天津城建大学共青团委的指导。社团理事会设在大学生效劳中心。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进一步加强天津高校创业类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社团为抓手促进、扶持本校学生自主创业,共同打造一个效劳于青年学生创业的合作平台,吸引凝聚广阔对创业有兴趣的青年学生。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四条天津城建大学创新效劳社的工作主要围绕为本校创业类学生进行统一指导和培训,重点解决本校大学生创业者分散的现状,本社团可依托各类资源,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政策资

2、讯、智力支持、活动依托、资源对接等效劳。具体有以下几点: 1.对接创业政策,建立帮扶体系。目前本校大学生创业者分散,难以全方位享受创业政策优惠。由“爱闯会会聚各校创业工程,收指成拳,形成合力,统一进行政策对接,可使每一个参加联盟的创业类社团都可以享受最大限度的创业优惠,依托市级平台的优势,建立起市校两级联动的创业帮扶体系,真正到达“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2.整合创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依托XX省高校创业类社团联盟的平台,本社团将发挥自身优势,突破学校界限,形成良性交流机制,帮助创业者跨校组成创业团队,实现资源互补,最终到达强强联合的效果,提升创业成功率,争取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创业成功者典型。

3、3.开展多类型创业活动,营造更浓厚创业气氛。本社团通过“爱闯会的平台可享受创业界先锋经验分享、创业大奖赛等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及创业活动。帮助广阔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激发创业激情。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本社团为会员制组织,会员为个人会员。在天津城建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采取组织推荐和面试两种形式。组织推荐是指本校团委、学生会向本社团推荐会员,并报送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材料;面试是指由本社团亲自负责遴选递交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材料的学生。 第七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2、享有社团信息库、资料库使用权; 3、享有社团内

4、部相关职务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4、享有社团宣传平台媒体报道的权利; 5、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2、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 3、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第九条会员退出 1、会员资格时间不限,期满者经理事会确认前方可退会; 2、会员单位解散、撤销,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3、会员假设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4、凡不履行会员义务者,经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条会员如有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一经查实,由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

5、大会 1、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指导单位审查批准同意。 2、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社团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并决定社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3)修订章程;(4)选举理事会。第十二条理事会 1、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2、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召集与组织工作;(3)制定年度工作方案;(4)制定本社团管理制度; (5)酝酿社团参谋和专家委员会委员; (6)授权有关单位组织筹备社团重要品牌活动;

6、(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3、理事长、理事席位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校团委颁发证书,任期一届;理事长由指导单位提名等额选举;理事席位接受组织推荐和自荐,经指导单位研究后提名差额选举。理事会下四个部门,分别为秘书处、宣传部、组织部、筹划部为社团常设机构,负责社团日常运转工作。社团理事长为社团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四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指导单位审查同意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资产管理、使用原那么 第十六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

7、效劳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八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开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x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

8、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x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那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于2023年4月由本联盟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

9、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社团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x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篇: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阳光效劳社章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阳光效劳社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阳光效劳社简称阳光效劳社,隶属于学生处助学中心,由学生处和团委共同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阳光效劳社由学院家庭困难的同学、勤工俭学的同学以及其他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鼓励同学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实现学习和生活上的“自信、自立、自强,培养同学们的“奉献和“互帮互助精神。 第三条:社团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

10、人工作,全面贯彻“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方针,引导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激发和引导学生“自信、自立、自强,在课余时间通过联系临时性工作等其他力所能及的勤工俭学工作,帮助同学们处理好勤工俭学和学习的关系,实现在学习和生活上的独立。 3、培养同学们的“团结和“友爱精神,培养同学的奉献精神。增进困难同学、勤工俭学同学与其他同学以及老师、学校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外通过联系临时性工作,拓宽同学们的社会实践渠道,促进同学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到达双赢的效果。 4、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第四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

11、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第五条。社团接受学院学生处和团委的共同领导,并在学院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1名副社长主管组织部和宣传部,1名副社长

12、主管市场开发部和筹划部),部长4名。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本社团负责人由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决定产生。助学管理中心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选举。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生处、团委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方案。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13、根据社团规章制度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第十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根据本人自愿原那么,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2、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

14、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社团社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并做好各自分管的各项工作。第十四条: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市场拓展部、筹划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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