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工程核准制度 XX省外商投资工程核准暂行方法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工程,按根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分类由省授权分别由各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经济委员会代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工程进行核准。 工程申请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送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经济委员会的工程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根本情况; (二)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方案用工人数; (三)工程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
2、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效劳的价格; (六)工程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包括的其他内容。 1工程申请人向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经济委员会报送工程申请报告时,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属于个人出资的,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工程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出具确实认文件。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外商投资核准的工程,城市规划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应当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城市规划、国土资源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经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经济委员会核准的工程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需向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经济委员会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
4、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告知单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县区外经贸委转报报告 2、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清单(加该企业印章)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股权受让方不是原投资方的,需
5、出具有关资信证明(境外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国内企业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复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3、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出资方式、经营年限审批告知单应提交以下资料: 1、县区外经贸局转报报告 2、投资者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股东各方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出资期限或经营地址 3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决定)(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6、8、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资审批告知单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地方外经贸局转报报告 2、投资者增资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股东各方关于增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增资决定)(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023、环保部门已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 11、工程增资
7、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有权发改委的批复 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如限制性行业等那么须提供国家有关职能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减资审批告知单应提交以下资料: 1、地方外经贸局转报报告 2、投资者减资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023、报纸公告(提前45天公告) 11、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如限制性行业等那么须提供国家有关职能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