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党的xx大以来,我区农村综合改革经过以正税清费、费改成税、减(免)征税直至全面取消农业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实施,目前,开始步入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xx年6月,自治区在总结吉木萨尔和岳普湖两个试点县试点经验的根底上,在全区93个县(市)全面推开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了取消乡统筹,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
2、用方法等政策。xx年,全面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在4%的根底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xx年,全面免征了农牧业税。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税费,加大对农村各种乱收费行为整治标准力度,一是初步标准了农村税费制度,有效遏制了农村各种乱收费现象,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据测算:xx年改革前,全区农村各项税费及“两工折金负担总计为22.96亿元,人均负担184.8元,亩均负担80.7元。截至xx年底,全区农牧民税费累计减负总额为17.3亿元,人均减负139.5元,亩均减负60.9元,减负幅度达75.7%。二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全区
3、农村社会长期稳定,我区是全国少有的几个尚未出现一例因税费改革而引发农牧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省区之一。三是根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减轻、标准、稳定和“三个确保、“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预期目标,还引发了农村上层建筑和农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为统筹城乡开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根底。 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 xx年以来,为了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确定了岳普湖、吉木萨尔、沙雅、莎车和富蕴五个县作为我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先后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xx)20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
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办发(xx)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xx)17号)三个试点工作指导文件。xx年12月,召开了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电视 会议,结合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精神,总结了xx年我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了xx年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两年来,五个试点县按照自治区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试点工作。 三、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平稳推进。xx年,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地方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xx)81号),及时批复了各地州上报的实施方案,并将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目前,我区国有农牧场改革进展顺利。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