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培训总结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提高法律意识,标准用工行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结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执行工资工时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于2023年5月23日至25日举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 为期三天的培训,日期安排紧凑,课程安排较满,几乎涵盖了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保障相关工作中所遇到的情形和问题。此次培训主要围绕四个主题展开: 一、用人单位在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2023企业用工形式,目前主要面临五个问题: 1、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 2、高流动性突出,
2、短工化趋势明显 目前,劳动者对薪资待遇、社会保障、个人开展等提出了多方面的诉求,但现阶段能提供的公共产品、用工环境尚难以满足这些需求,这一矛盾使得在劳动者在各城市、各企业之间的流动性明显增加。另外,新生代农民工在生活机遇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变化,使得新生代的农民工开展定位发生巨大变化。也是“短工化的原因。 3、最低工资继续上调 4月1日起,XX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2023元。 4、人工本钱提高(1)工资成为劳资博弈关键,员工的薪酬将持续增长;(2)社保范围扩大;(3)缴费基数提高;(4)食宿标准看涨 5、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 主要原因:素质提高;媒体宣传;个人需求;横向比较案例影响;员工关系
3、 (二)市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从投诉内容看,涉及欠缴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超时加班、不支付福利待遇等问题位居前列,这反映出劳动者对自身核心权益的重视和维护。 劳动监察发现常见违法行为主要表达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合同方面(1)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责任。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试用期满后再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工资福利方面不按时足额支付福利待遇 (1)防暑降温费,按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每年6月至
4、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2)冬季取暖补贴,规定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在取暖期期间工作享受。 (3)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规定凡享受、未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采暖季每人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 3、社会保险方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一下的罚款。 二、工伤保险政策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变化: (一)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二)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 新条例第十四条第
5、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 取消了工伤备案制度,新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四)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 新规定第19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独生子女费、丧葬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金、探亲路费、房屋补贴) 2、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4、一
6、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增加了基金支出工程 (六)加大了强制力度 三、劳动标准与工资福利 (一)带薪年休假 1、带薪年休假的享受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并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23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2023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