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廉洁自律规定 范文一: 3.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依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党组成员应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责,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第二条党组成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准贪污挪用公共财务,行贿受贿。 第三条党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四条禁止在公务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礼品、礼金、有奖证券等馈赠。 第五条禁止利用各种名义游山玩水、变相出国、出境旅游。 第六条禁止出席对公正执行公务可能影响的宴请。 第七条不得超越职责范围,擅
2、自处理其他党组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公务。 第八条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干警公正执法。 第九条严禁指使或暗示办案法官成心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 第十条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任何场合下酗酒。 第十一条党组成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那么,不得擅自决定对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免职、辞退。 第十二条党组成员应当遵守诉讼费收费的规定,不得擅自决定或指定他人缓收、减收、免收诉讼费。 第十三条因公接待时,不准超过规定的接待标准,不准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安排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不准动用公车探亲、访友、观光旅游。 第十五条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第十六条
3、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当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侵害和严重威胁时,不临阵脱逃、见死不救。 第十八条党组成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依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党组成员应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一岗双责,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第二条党组成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准贪污挪用公共财务,行贿受贿。 第三条党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第四条禁止在公务活
4、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礼品、礼金、有奖证券等馈赠。 第五条禁止利用各种名义游山玩水、变相出国、出境旅游。 第六条禁止出席对公正执行公务可能影响的宴请。 第七条不得超越职责范围,擅自处理其他党组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公务。 第八条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干警公正执法。 第九条严禁指使或暗示办案法官成心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 第十条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任何场合下酗酒。 第十一条党组成员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原那么,不得擅自决定对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免职、辞退。 第十二条党组成员应当遵守诉讼费收费的规定,不得擅自决定或指定他人缓收、减收、免收诉讼费。 第十三条因公接待时,不
5、准超过规定的接待标准,不准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安排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不准动用公车探亲、访友、观光旅游。 第十五条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第十六条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当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侵害和严重威胁时,不临阵脱逃、见死不救。 第十八条党组成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xxx卫生院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支部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精神,把卫生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决、团结协调、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
6、坚强集体,更好担负起医院建设和开展的重任,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廉洁自律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成员每两周集体组织学习一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提高觉悟,加强修养,增强党性,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坚持按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办事。自觉参加党日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班子成员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取得共识,形成齐心协力干事业的良好风气。按照组织原那么和
7、议事规那么办事,防止“一言堂和极端民主化。凡属医院重大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在集体讨论的根底上作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充许个人改变会议决定。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补台;遇有“棘手问题要勇于负责,不躲闪、不回避、不推脱。 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保持清正廉洁的假设干规定。自觉做到,不经商,不从事 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准以各种名目变相公费旅游,确因工作需要
8、外出考察的,要严格审批手续、控制人数、不得任意延长在外时间和改变活动路线,返回后,要及时写出考察报告。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问题要向组织报告,职称晋升、工资调整、分工变动等,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政务公开,秉公办事。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行使职权,及时检查自己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按时向组织报告自己的工作。人员调配要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原那么,严格按上级要求和程序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入实际工作不需要的人。其他重大事项,如职称晋升、住房分配、重要经济活动中的根本原那么问题,凡能公开的向群众公开,防止滥用权力,杜绝不正之风。各种经济合同,事先要
9、充分论证,并经过审计,方可签订。 五、转变作风,深入基层。领导班制成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要求。继续坚持领导联系科室、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和行政查房制度。精减事务性、临时性会议,不开无准备之会,严格控制外出参加会议(除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外,其他非工作会议原那么上不参加)。要充分发挥各职能科室的作用,尽量腾出更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对科室反映的问题要有明确答复,并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 财务制度,从严掌握各项开支,尤其要紧缩非业务开支。重大开支工程须经集体研究,不允许乱批条子、乱开口子。出差费用,
10、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报销。严格遵守用车制度,确需用车办私事,按规定交费。禁止公款吃喝送礼,必要的公务接待由院办按规定标准安排,陪餐人员交陪餐费。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加班开会,节假日值班等不领取加班费。 范文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假设干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假设干规定 新时期党中央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力度,这是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标准党员干部廉洁行为,促进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开展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风廉
11、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以此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行为准那么。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准接受业务宴请。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车购置、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娱乐活动。参加健身活动时,不准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或赞助。 4、不准借采购、招标之机,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取、收受他人礼金或贵重物品。 5、不准借干部人事变动之机打击报复,任人唯亲、突击提干、买官卖官。 6、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戚承揽本单位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 7、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任职期间不准将配偶、子女、亲属调入本单位工作。 8、严格按政策
12、规定和工作程序办事,在工程审批、工程招(投)标、重大工程决策等方面,不准未经集体研究,擅作决定。 范文四:2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假设干准那么、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等制度,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坚持原那么、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依法行政,标准办事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 3.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自觉抵抗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4.不准行贿受贿,不准假公济私。不得违反规定赠送或收受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
13、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和旅游、休闲娱乐活动。 5.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事业单位或效劳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借用企业或效劳对象单位的公款,不得收取各种名义的好处费或回扣。 6.不得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简直领取报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效劳。 7.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为他人推销商品、拉广告、搞赞助、摊牌等。 8.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升学就业等举办私宴的,严格遵守规定向纪检组申报,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9.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他影响形象的活动。 2023.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积极支
14、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范文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假设干规定七星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假设干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对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党的政策,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适应我社区经济、社会、文化不断开展的新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开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假设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社区党员干部是指现任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中共党员成员。社区居委会委员中非中共党员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行为准那么 第三条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不准有以下行为: (一)索取、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行贿; (二)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婚丧喜庆等费用,或将以上费用到职责范围内管理、效劳的企业、实体、经营业主等单位报销; (三)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财物; (四)不按规定登记、上交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各种礼品馈赠; (五)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个人荣誉及其他利益; (六)未经上级批准超标准发放和领取各种报酬; (七)违反规定私借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八)违反规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