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验收意见书 XX县区公安局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临公消验2023第0014号 关于浙江润景实业干法车间、湿法车间、配料间、后处理车间 1、 2、锅炉房、倒班宿舍 1、 2、回收装置、罐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浙江润景实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年产2600万米pu合成革工程建筑工程(工程位于XX县区上盘镇南洋8号;干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1.65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湿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6.15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配料车间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6.15米,建筑面积342023平方米,
2、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后处理车间1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5.15米,建筑面积5184平方米;后处理车间2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5.15米,建筑面积5248平方米;锅炉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8.5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1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19.35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2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19.35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干法车间、湿法车间、后处理车间 1、 2、锅炉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罐区占地面积531m2,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装置露天布置;回收装置占地面积576m2,火灾危险性为乙类)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意见书(临公消审【202223】 第0012号,临公消审【2023】 第005),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一、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二、要建立健全消防平安制度,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确保平安。(建设单位留存) XX县区公安局消防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临海消验2023第0014号 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建设单位留存)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