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防护用品(具)购置使用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平安和健康,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平安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平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平安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催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一、平安防护用品的采购 1.平安防护用品的采购方案由工程部提出,经工程经理审核后,由工程部材料员统一购置。采购的特
2、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到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并在工程部入库、建账。 2.采购的平安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平安防护用品平安标志的产品。平安防护用品平安标志证书由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平安防护用品平安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4.工程部租赁的旧平安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5.所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平安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平安部门验收前方可入库。 二、平安防护用品的
3、验收 1、施工工程部负责平安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平安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平安部负责对平安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工会对平安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三、平安防护用品的保管 1、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平安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各部门、工程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平安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那么,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四、平安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施工工程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那么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平安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平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那么,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平安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4、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做到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5、现场施工人员要保护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使用,不得浪费。 五、平安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根据平安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和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 2、对于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便乱丢,需进行集中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