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开展,有效遏制文化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生,维护文化市场良好秩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文化市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整体效能,努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力促文化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和科学开展。 二、查处取缔范围 (
2、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文化类经营活动的行为,重点是未办理经营许可和未经审批的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无证照网吧、娱乐场所等; (二)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撤消、撤销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23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全县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行动。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4月至6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认真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把握本地本
3、辖区无证无照经营分布和数量情况。对在排查中发现无证照经营行为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查处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查处;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于6月26日前汇总报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3年7月至9月。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那么。一是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绝不姑息,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二是对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其办证办照;三是依法引导符合产
4、业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无证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0月。县文旅局将对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四、工作措施 局各相关股室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相互配合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要充分提高效能,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要依法履职,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治标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下属单位及乡镇文化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波为组长、局
5、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春华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文化综合股、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文明执法,注重实效。在专项行动中,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行政处分为辅的原那么,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区别情况,做好标准和取缔工作。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违规执法。 (三)部门联动,强化合力。局属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在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强化“查无工作合力,对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大“查无工作宣传的力度,及时报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经营者守法、懂法、护法的自觉性;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者和教育广阔经营者,提高群众投诉举报无证无照经营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气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