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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渝水公路分局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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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渝水公路分局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平安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平安稳步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制定依据为平安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平安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平安以及“一岗双责原那么。 第四条 平安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

2、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平安生产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平安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平安员,负责日常平安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平安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平安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平安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平安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平安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工程的平安管理。 第三章 岗

3、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平安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平安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平安问题。 (三)健立建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平安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催促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整改措施。第九条 分局平安

4、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平安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平安生产管理方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平安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平安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平安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平安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响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平安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平安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平安生产的指示

5、和规定,并检查催促执行。接受平安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平安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平安思想、平安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平安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平安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平安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平安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平安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平安检查,保证道路平安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平安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平安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

6、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及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平安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平安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平安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平安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平安生产情况,催促职工正确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催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平安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平安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平安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平安思想和平安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平安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

7、种平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平安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平安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 平安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平安生产责任状,实行平安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平安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平安以及“一岗双责原那么。 (一)分局局长是平安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全部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领导责任; (二)分管领导是平安生产事故的第二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直接责任,在事故中应负

8、直接领导责任; (三)、专职(兼职)平安员是平安生产事故的第三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管理责任; (四)、平安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是平安生产事故的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间接管理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管理责任; (五)各基层平安员是平安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平安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六)事故当事人在平安生产中是直接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有遵章守纪、防范事故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 (七)其他员工在平安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平安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工程发

9、包时,应签订平安责任状和施工平安协议书,同时进行平安技 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平安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平安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平安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二)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由“三违行为造成的平安事故,应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因施工、安装、检修、质量、管理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平安事故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10、: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平安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平安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未进行岗前平安检查、隐患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造成财产损坏、丧失和平安事故;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五)对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操作,造成平安事故的;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平安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平安事故; (八)购置劣质、性能失效的生产用具、机械材料、生活

11、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造成平安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九)施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设置平安标志,使用承包队伍未签订施工平安合同和平安责任状,未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发生平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平安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平安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二)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驾操无平安保障和带“病车辆、机械行驶、运转,造成的平安事故;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平安;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平安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12、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分,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平安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平安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平安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平安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方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方法进行处分。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平安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

13、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平安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二)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立平安员及醒目平安标志,扣除工程经理、工地负责人工资各200元; (三)路面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平安服、帽,少一样扣50元,施工作业中未设置平安标志,扣在场责任人工资20230元; (四)不按规定组织、参加学习,弄虚作假,发

14、现一次扣单位负责人工资20230元,职工每人50元(休假人员除外); (五)机动车在行驶中搭乘外籍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现一次按每人50元扣除驾驶员工资;发生事故造成后果与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和准乘人员共同承担赔偿; (六)在公路路肩内堆放养护材料留至过夜,影响交通平安的,扣除责任人或负责人工资20230元; (七)驾驶平安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 员工资20230元; (八)对车辆、机械设备未尽责管理、维修、保养,造成反复修理和经济损失,扣除主驾驶员工资50元;修理费用由主驾承担40%,副驾承担2023%;无副驾、主驾承担50%; (九)因饮酒过量影响工作和平安,扣除当事人工资20230元;不能工作的按事假处理;造成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单位财产丧失、损坏,经平安领导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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