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法律援助总体方案 为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效劳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效劳主题活动,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效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对司法部“法律援助便民效劳主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效劳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效劳领域,创新效劳方式,完善根底设施,推进
2、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效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是。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拓展,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便民效劳措施进一步完善,效劳能力、效劳质量和效劳效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效劳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为民效劳意识进一步增强,在维护困难群众权益过程中创先进、争优秀,取得新的成效。 二、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 “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效劳措施,创新效劳方式,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气氛。具体工作措施有: (一)拓展援助范围,加大办案力度 1.全面落实省法律援助条例授权规定
3、,对市级政府补充扩大援助事项、县级以上政府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尚未作出规定的,年内出台规定;已经出台规定的,加大执行力度,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总数3800件。 2.突出重点效劳对象,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法律援助,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党政领导接访、走访活动,主动为接访、走访中涉及的相关案件和其他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3.发挥彩票公益金工程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方面的功能,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4.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推广在看守所、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做法,畅
4、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可能判处死刑、无期等重刑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援助案件,促进司法公正。 5.开展民办非企业机构承方法律援助案件试点,推进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形式创新。 6.加大指派力度,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比例,全市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到达总数的30%以上,其中诉讼类案件到达其总数的50%以上。 (二)强化窗口建设,落实便民措施 7.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法律援助便民效劳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效劳标准等方面,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效劳窗口建设。 8.贯彻执行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方法(试行),从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标准工作
5、站、联系点建设,推动示范工作站、联系点创立工作。推行工作站转交申请、联系点联系申请、有关部门引导申请等申请形式,使困难群众获得更加简便高效的法律援助。 9.推行柜台式效劳,发挥便民窗口的效劳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查询答疑等功能。 2023.开发运行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效劳专线平台,设置专席,安排专业人员值班接听、解答、记录,保持工作时间畅通。 11.推行效劳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实行标准化审批流程。指导监督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标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确保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完善与劳务输入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方便受援人异地维权。
6、 12.综合运用重点案件评查、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三)创新效劳方式,完善援助方法 13.全面提升网络效劳水平。在政法专网系统,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 14.法律援助机构年内全面建立低保人群、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信息库,配置二代身份证识别阅读器、触摸查询机等便民效劳设备,简化审批手续。 15.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利用 、 、微博、qq群等网络方式搭建效劳平台,推行延时效劳、错时效劳、预约效劳、流动效劳;配备法律援助业务用车的,对特殊效劳对象开展上门效劳,尚未配备的,年内配齐并投入使
7、用。 16.各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提升法律援助效劳个性化、专业化水平。 17.根据案情实际和当事人的意愿,为当事人提供形式适当的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减少讼累,促进和谐。标准完善援调对接工作,探索建立援访对接工作机制。引进心理咨询等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关注受援人的心理疏导,实现最正确援助效果。 (四)丰富活动形式,营造良好气氛 18.推行阳光效劳、微笑效劳、高效效劳、廉洁效劳,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热情,树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便民效劳窗口良好的公共形象。 19.组织开展“学十佳比业绩,争当优秀效劳标兵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效劳标兵,塑造行业先进典型。结合“全
8、省法律援助便民效劳示范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积极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举办信息化应用技能竞赛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能力测试。开展“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 20.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开展向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征询对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等活动,引入社会监督和公共评议,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在争优中提高业务技能,在创先中改进工作作风。 三、实施步骤 “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到2023年12月上旬结束。整个活动分学习发动、组织实施、考评验收三个阶段: (一)学习发动(3月下旬)。结合省厅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司法
9、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的意见、省厅的实施方案和发动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各县、区工作方案于4月5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4月至11月)。各县、区要按照要求,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务求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活动启动后,各县、区要逐月向市中心报送进展情况,市中心进行通报。年中,市局将组织开展各县、区互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树立典型,指出缺乏。 (三)考评验收(11月下旬)。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活动
10、取得成效,于11月2023日前向市法律援助中心上报活动总结材料。11月下旬,市局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局分管局长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彭军任副组长,市局办公室、政治处、公律科、基层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县、区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
11、二)加强根底保障。要充分利用开展活动的契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帮助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建立与财政收入和办案量增幅相适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相应提高办案补贴标准,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积极争取推进便民窗口根底设施建设,统一标准标识。提高法律援助机构业务装备水平,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活动的措施和成效,形成声势,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气氛。要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稳固活动成果。各县、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效劳创先争优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