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州兰城市学院加强校园内宣传橱窗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952589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州兰城市学院加强校园内宣传橱窗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2023年州兰城市学院加强校园内宣传橱窗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州兰城市学院加强校园内宣传橱窗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使广阔师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时阅读党报党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我校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美化校园环境,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投资修建了一批宣传橱窗。为加强对校园内宣传橱窗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使用方法: 一、校园内的所有宣传橱窗、阅报栏,必须遵照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我校在教学、科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内容健康向上,设计美观

2、大方。 二、由学校修建的宣传橱窗,校党委宣传部全权负责管理。根据需要分配给有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使用。假设遇学校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需更换宣传橱窗和阅报栏,使用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统一布置。 三、由职能部门筹资修建的宣传橱窗、阅报栏,原那么上仍归修建单位管理使用。校党委宣传部有标准检查其内容的权利。 四、所有宣传橱窗、阅报栏,要定期更换,保持窗(栏)面整洁,不得张帖有商业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及不健康的小报等,不得将任何宣传品履盖在窗(栏)面玻璃上。如发现有违背上述情况者,党委宣传部将视其情节轻重,提出批评。 五、使用单位无权将宣传橱窗、阅报栏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各单位假设需使用宣传橱窗、阅报栏,要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由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 七、宣传橱窗、阅报栏的经费由使用单位负担。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校党委宣传部。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