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处分的决定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times;times;,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times;times;效劳中心主任、times;times;效劳局局长。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times;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 王times;times;作为主管times;times;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times;times;撤销times;times;效劳中心主任、times;times;效劳局局长职务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