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就业协议书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甲方)的规章制度,为使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愉快走上工作岗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和教育,并提供相应的学习、生活条件。2、负责教授学校规定的课程,并为考试成绩、操行鉴定合格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其费用由乙方自理。4、负责为取得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的毕业生推荐工作。自学生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没被推荐上岗,按规定退还乙方的全部学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大
2、通关技能,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3、按时交纳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三、其他事项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条第4款约定:1、未取得学校毕业证书;2、在校期间考试作弊;3、违纪受处分毕业时仍未解除;4、拒绝到推荐对口单位就业。四、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执行大连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局规定:1、开学前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生,退还收取本学年学费的%;2、开学一个月内要求退学或转学的学生,退还收取本学年学费的%;3、开学一个月以上,一个学期内(含寒暑假期)要求退学的学生,退还收取本学年学费的%;4、超过一个学期要求退学的学生,不予退费;5、因违纪勒令退学或被学校开除的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费。五、此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六、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