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认证认可工作意见 认证认可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平安,标准市场行为,指导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具有重要作用。为推动我区认证认可工作,落实“以港兴市、工业强市开展战略,加快推进海峡西岸建设,经研究,现就加强我区认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条例,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开展需要的法制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认证认可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区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标准、程序严密、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体制,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夯实认证认
2、可工作的技术根底,加强认证认可从业队伍的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认证认可有效性、加强效劳性、增强科学性、树立权威性。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全部获证;质量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总数年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其中: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总数年增长率15%以上,实验室依法获得资质认定;认证从业人员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审核员比例明显提高。 (一)强化认证认可的根底作用,效劳经济又好又快开展。 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质量管理和平安保障方面的根底作用,促进经济开展质量和产品质量平安水平的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要发挥市场准入制度作用,切实把涉及生命、健康、平安、卫生、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纳入认证范围。管理体系认证要对保证企业产
3、品质量持续稳定的作用更加显著。加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特别是要加大对关系食品平安和国计民生产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监管,加强实验室能力验证。标准信息平安认证检测市场,推进信息平安产品的产业开展。 (二)强化认证认可技术作用,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针对我区产业特点,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推动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相关领域认证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 (三)强化证认可技术支撑作用,效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推动认证制度在农业领域广泛运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有机产品、良
4、好农业标准认证,推动农业生产与国际接轨;组织开展绿色市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强化对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通过推动实施具有食品防护功能的haccp监管体系,降低出口企业本钱,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积极奉献。 (四)发挥认证认可的创新引领作用,效劳现代效劳业的开展。 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向政府、公共组织和现代效劳业延伸,促进社会公共效劳管理水平升级;引导认证机构开展市场调研,挖掘中小企业及消费者对效劳的关注点;大力开展体育效劳、旅游效劳等效劳认证,促进效劳业标准和效劳质量提高。 (五)发挥认证认可提供信任证明的优势,效劳社会诚信建设。 利用认证认可所具有的科学、标准、
5、透明的标准、程序和体系运行模式,在认证认可行业中开展诚信建设。强化全行业的诚信意识,完善对认证及相关企业、获证企业的诚信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失信企业、从业机构和人员“黑名单制度,严厉惩罚失信行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机构之间的自我约束、相互监催促进诚信。加强社会对行业诚信等方面的监督,以行业诚信影响和带动社会诚信确实立。 (六)发挥认证认可对外交流作用,促进海峡两岸认证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台之间交流交往密切的优势,通过学(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开展讲学、互访、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台在认证技术和方法研究、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科研工程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6、。积极为我区台资企业提供认证技术效劳,扶持台资企业健康开展。推进台认证证书互认,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台认证事业的共同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认证优惠扶持。在已推行国家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的根底上,区政府在采购、财税减免等方面对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推动森林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政策扶持。 (二)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认证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既要重视认证过程,更要重视认证结果与有效性的保持。建立认证结果的质量和行政监管责任可追溯体系。完善认证有效性行政监管机制。建立认证机构信息报备制度、获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
7、机制,建立获证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认证结果监督抽查机制。建立获证企业的巡查制度,建立认证活动行政监督制度,依法处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获证企业或产品。依法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与认证有关的认证咨询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认证咨询人员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保障能力。组织开展认证认可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和认证认可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认证监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对认证监管机构、编制、经费给以支持,切实增强认证执法和监管保障能力。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好质量平安风险预警平台,实现行政许可工程网上审批。要建立地方认证监管部门、
8、认证及相关机构、相关行业与认监委的信息采集、交换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满足认证监管部门的执法需求和社会对认证认可的信息要求。要加强“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和检测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认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认证认可工作责任制,把认证认可工作纳入政府节能减排等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工作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区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认证认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经贸、科技、财政、交通、卫生、环保、统计、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为牵头单位。协调和落实本地
9、区的认证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认证认可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认证认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认证认可工作,在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上予以落实。经贸、建设、交通、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认证监管工作。 (三)加强认证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开展需要,培养具有认证认可特色的中高级管理人才队伍。队伍人数不低于2%的增长。加强认证认可行业人员准入控制,积极推动建立和推行认证认可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大力加强企业内审员的培训,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四)加强认证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认可知识,宣传认证工作先进典型。结合“质量月等活动,开展认证认可工作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认证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气氛。加强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并举,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