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保护和管理联合执法制度 一、为加强湖泊保护盒管理的联合执法工作,促进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制定湖泊保护和管理联合执法制度。 二、湖泊保护和管理的联合执法原那么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参与。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相关责任部门提请联席会议商定。 (一)确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联合执法的工作目标,提出联合执法的工作要求; (二)分解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明确联合执法的牵头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 三、联合执法的牵头部门要积极联系需要配合的相关责任部门,催促各相关区,落实执法工作任务;各配合责任部门,要积极协助牵头部门,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四、区级各相关责任部门是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区要按照市级责任部门对联合执法的工作要求,加强区内责任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联开工作合力。 五、对于跨区的联合执法工作,市级牵头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各相关区的指导和组织,市级配合责任部门予以积极协助,催促各相关区之间的责任部门积极配合。 六、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部门,科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邀请行评代表、社会监督员、湖泊保护志愿者(民间湖长)等,参与执法行动,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湖泊保护的良好气氛。 七、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