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再生资源回收指导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开展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开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助于解决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使用再生资源比使用原生资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222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在利用、整合和标准现有再生资源渠道的根底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建设,形成以社区标准化回收亭和标准的回收企业、站、点为根底、分拣中心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
2、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工作目标。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区、多品种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全区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设立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到达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开展。 二、建设标准化根底设施 (一)建设标准化回收亭 1.规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交售方便、绿色环保的原那么,按照每1500户投放一个的标准,由投资在我区具体承建、安装标准化回收亭140个(其中街道办事处60个、街道办事处24个、街道办事处18个、辛安街道办事处25个、街道办事处7个、街道办事处6个)。具体投放地点由投资
3、提出初步意见,经各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行政执法等部门同意后实施。回收亭经国家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5000元。根据我区情况,先行在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效果逐步推进。标准化回收亭建好投入使用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回收亭所处的位置及回收人员名单。回收亭所覆盖区域内取缔一切无照经营和走街串巷回收的经营行为。 完成时间:2023年2023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 2.标准。回收亭按照七统一标准(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回收车辆,固定回收 等回收设备。 完成时间:2023年2023月 责任
4、单位:投资 3.从业人员。标准化回收亭从业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一标准化回收亭应配备2-3人,从业人员选择上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次标准中未保存的有证照的回收站(点)人员和局部走街串乡的回收人员。投资将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名单报区发改、公安、行政执法和工商部门备案。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工商分局、投资 4.运营。标准化回收亭设立原那么上不得影响交通,考虑到回收物品日清的方便,有关部门应给运输车辆提供必要的方便。对正规回收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回收不得
5、收取费用。回收亭必须安装治安监控探头。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5.后期规划。对以后的旧村改造小区和新建商品楼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公共租赁房小区等,应在规划时考虑到标准化回收亭的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6.宣传。采用张贴宣传资料和发给市民一封信等做法,加大对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宣传力度,让广阔市民了解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意义和作用,以取得市民的支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投资 (二)建设分拣中心 1.功能。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我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土地(具体土地的选址
6、,应充分考虑分拣中心所需的运输方便性、规划长远性和环保的有关要求),土地使用手续按照区土地和规划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 2.规模。分拣中心初期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2023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2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最终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25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7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15-20亿元。分拣中心逐步建立企业信息系统与拟建立的政府信息系统联网,积
7、极推进“在线收废联网建设。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 3.用地要求。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考虑到我区的土地供应情况,投资在我区建立分拣中心规划用地为50亩左右的土地3块。由投资按照我区提供的土地建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钢和有色金属的企业、站、点30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的企业、站、点35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小型回收企业、站、点集中经营分拣中心一个(解决未进入前两个分拣中心的65个左右小型回收企业、站、点的经营问题)。分拣中心经国家验收合格后,补贴370万元。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8、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4.进入标准。分拣中心由投资投资建设,由我区现有规模较大的企业进入进行自主经营或与投资以合作合资等方式经营。进入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以及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企业的标准为: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202300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200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202300吨以上。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宜由投资和自愿入驻分拣中心的企业协商,区发改局协助投资做好企业的选择和相关政策的解答。完成时间与建立分拣中心的时间同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 5.建设和管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由投资按照我区所提供的土地,提出分拣中心设立的可行性报告,报区发改部门审批,按照
9、相关规定程序建立分拣中心,并负责具体管理。分拣中心建设分为分拣、加工、管理培训、生活等四个区域,总投资约为2亿元。分拣中心建成后应符合工商、环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一)对原有回收企业、站、点的整合 1.按照市和我区有关要求,对目前我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的185个各类回收企业、站、点进行整合。整合过程中,将目前持有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而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有相关证照而没有实际经营场地,经营场地无土地使用手续、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站、点,证照到期后予以注销。 完成时间:2023年2023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
10、工商分局 2.整合后保存的企业、站、点实行总量控制,由发改部门按照我区再生资源实际情况公布全区总量数额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总量数额,超出总数的工商部门不再进行新的注册审批。 完成时间:2023年2023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3.整合后保存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在分拣中心未建立前,其经营场地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的相关要求。回收废纸、废塑料的如有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应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完成时间:2023年2023月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 (二)对整合后回收企业、站、点的长效管理 1.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清理整顿后不出现新的非法收购站点的反弹,管委(
11、区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区综合治理体系,由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两委签订责任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区相关部门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将违法占地上的违章建筑予以撤除。土地部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解决农村延包地违法出租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3.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方法,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以及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的环保、消防审批工作,标准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和范围。标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为,查处非法收购、倒卖电力、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按照废弃电
12、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回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对再生资源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回收企业管理人员和回收拆解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投资 四、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1.对回收经营企业,按国家、省、市财政、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财政、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并在用地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 4.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亭建设所需场地,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积极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