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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及监督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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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易发生违纪违法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及监督对策 一、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 (一)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 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贯彻于刑事诉讼的全部环节,其工作分别由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监所等部门承担。由于这些一线办案部门直接面对当事人,直接与案件接触,直接行使检察权,因而是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部位。 (二)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环节: 1、收集证据环节。极少数侦查人员往往在某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容易出现打、骂、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以及诱供、指供、逼供等违法违纪现象,只注重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1 而不注意搜

2、集无罪、罪轻的证据,这种情况势必造成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赣榆事件是我们应当汲取的深刻教训。 2、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环节。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每种强制措施,都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应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实践中,有些检察办案人员在此环节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如对一些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串供、隐匿罪证、逃跑、自杀,从而导致侦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等。此外,强制措施超时限也是一大问题。受传统诉讼价值观的影响,一些侦查人员往往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办案中工作拖拉,造成在法定时限内不能审结案件,有的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致使案件久拖不决,有的

3、对案件有分歧,导致久押不决,从而造成违法违纪。 3、初查环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社会关系广,背景复杂,往往案件一开始查办,说情的、干扰的就纷至沓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办案人员由于意志不坚决,容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有的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有的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宴请、钱物;还有的为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亲友通风报信,泄露检察工作秘密;更有甚者,该立案而不立案,为犯罪分子隐瞒、伪造证据,减轻或开脱罪责,致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等。 4、搜查、扣押物品环节。在办案过程中,一些办案人员往往发生如下违法行为:扣押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非法使用、丧失和

4、损坏扣押物品等。 5、不批准逮捕环节。法律对逮捕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不枉不纵。然而,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的复杂性等问题存在,一些办案人员除了根据整个案件分析外,主观意识往往因客观影响起到一定的副作用,比方遇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朋好友拉拢腐蚀,或者上级领导说情时,容易使他们躲避法律规定,从而做出违法决定,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逃避法律追究或继续犯罪等危害社会的后果。所以,不批准逮捕案件是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环节之一。 6、审查起诉两个重点环节。一是对公诉案件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和对犯罪事实取舍环节。由于案件事实取舍和情节认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

5、公诉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刑罚,因而易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二是不起诉环节。对相对不起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自由裁量,所以这个环节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人员 分析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不难发现,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人员包括: 一是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等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权力相对集中,有条件利用职权进行违法违纪。据统计,在XX省院通报的2022年至202223年全省检察机关8起检察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领导干部违法犯罪共5人,占总数的55.6%,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反贪局长1人。 二是业务部门负责

6、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案件处理环节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影响案件最终处理走向有着一定的权力,易成为腐败侵蚀的对象。在上述省院通报中,业务部门负责人违法犯罪共2人,占总数的22.2%。 三是一般干警尤其是一线办案干警。据XX市检察院通报,1998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生违法违纪案件16件18人。其中一般干警违法违纪13件14人次,占违法违纪人员数的82%。而执法办案人员违法行使检察权占较大比例,共有7件8人,占所查处案件的47%。有些干警法律观念淡薄,办案作风松散,利用执法办案的便利谋取私利,具体表现为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以借为名索要钱财、接受当事人吃请及礼品礼金、接受娱乐休

7、闲消费等。 二、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重点部位、环节和人员进行监督的对策 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实质上是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应多措并举,建立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对执法活动监督与 对执法人员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在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中发挥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纠错、警示惩戒作用。 1、通过对检察权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一个重要前提是权力结构本身要具合理性。权力在技术上是可以划分的,通过对权力的科学划分和合理配臵,可以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立

8、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对权力划分的重要表述,是党对权力制约监督规律的新认识,也是推进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新思路。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抓紧研究和探索分权和集权、民主与集中的具体结合方法及其实现形式,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时机。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如检察官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把关的三级程序控制机制、检察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申诉复查制度等,以权力制衡权力。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监督靠制度做保证。制度不仅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9、运行的重要一环,也渗透、贯穿到其他环节之中,具有根底性和统领性的作用。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适应形势开展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从案件初查、立案、逮捕、起诉的各个办案阶段,从讯问、调查、搜查、扣押物证等办 案环节科学的、完备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实践证明,我们现行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入所前谈话制度、自侦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检察干警接受误吃请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是较为有效的监督制度,我们要严格执行,不断放大其监督效应,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深入办案环节,加强执法活动内部监督。按照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

10、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要突出加强以下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案件跟踪监督。实行案件跟踪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之一,案件跟踪监督的方法应多种多样,范围要广,方式要多,如重点案件全程监督、重要环节现场监督、重要案件向上级检察院备案监督等。对重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经检察长批准,对自侦部门办理的重特大案件,自初查开始到立案、批捕、起诉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重要环节现场监督,如采取强制措施、讯问、实施搜查等环节亲临办案现场或通过监控设备进行监督。二要依靠监控设备进行监督。要催促检查自侦部门和技术部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

11、,确保讯问全过程处于“电子眼的监控之下,防止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坚持检察机关上下领导体制,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巡视工作。二是要坚持上级 院对下级院检察长“一岗双责专项检查。三是要加强上级院业务部门对下级院撤案、不捕、不诉案件专项复查。四是要加强上级院案管部门对下级院所办案件的执法标准化检查。上述巡视、检查、复查,均是事后监督的有效形式。巡视、检查、复查中,发现下级院执法办案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对检察机关的制约监督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

12、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赋予各级常委会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监督手段,这些监督手段的恰当运用,可以将监督触角伸至具体案件的执法环节,从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二是要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完善对检察机关监督制约机制的制度,是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措施。我们要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保证“三类案件无一例外地进入监督评议程序,确保刚性监督落到实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介入执法活动监督的新途径,在试点中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三是要把对一线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纳入视野,把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社会监督的范围。通过聘请社会有关方面人员担任检察机关的特约监督员,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社

13、会监督,平时要加强与干警家庭的联系,发挥家属的监督作用,形成“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努力预防和降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案率。 5、执纪要严,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是最好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时,一定要坚持原那么,秉公执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执行“一案双查制,即在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又要查清相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依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群众的举报要及时调查,反映属实的要区别情况对待,属于轻微违规的,要及时找当事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戒勉谈话,早打预防针,把潜在性的违纪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迎风违纪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充分发挥保护职能,理直气壮地为受到诬告、错告、陷害的检察干警澄清事实,说公正话,维护干警的权益,更好地调动广阔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检察人员思想上时刻紧绷党纪国法这根弦,时刻警醒自己,依法办案,廉洁办案。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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