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平安和健康的重要工作,是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防护用品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平安和健康。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使用管理工作是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平安。一、工程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那么正确佩戴使用。二、特种防护用品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监管检验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平安生产许可证企业或有经营资格的单位采购。三、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马鞍山市建管处平安站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表,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平安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对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前方
2、可发放使用。四、采购的平安帽必须符合GB281198标准要求、平安带必须符合GB609585标准,密目网或平安网必须符合GB169091997标准,每件产品必须有平安鉴定证。五、特种防护用品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校验,超期保管的劳保防护用品要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应作报废处理,严禁使用。六、作业人员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前,应认真仔细的检查,应进行平安确认。发现有破损、磨损等其他异常现象,禁止使用。七、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防护用品不符合平安要求的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八、作业人员上岗不严格遵守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将责令退场,不允许上岗作业并给予罚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