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结合石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落实好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任务,是坚持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
2、重大意义。 当前,石柱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开展稳定任务繁重而艰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充分依托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力量,才能破除改革障碍,形成有序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开展;才能依法引导和标准各种社会行为,促进社会治理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才能实现好、开展好、维护好人民利益,会聚起推动科学开展、富民兴石的强大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部署要求,坚
3、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科学开展、富民兴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目标是,加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努力实现民族立法更加科学、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全县各级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普遍增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确保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党内法规得到严格执行,推动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
4、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全面推行依法治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全县人民推进依法治县;坚持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着力破除制约依法治县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依法治县和以德治县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确保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依法治县,必须确保宪法和法律在全县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广阔干部群众,都负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和义务,都必须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一)维护宪
5、法和法律权威。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始终保持对宪法和法律的崇尚和敬畏之心;在行动上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全县各族人民、各级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那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保证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加强宪法和法律学习、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社会气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切实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加强对宪法法
6、律实施的监督。健全完善民族立法和标准性文件制定程序。民族立法和标准性文件制定应当遵循宪法和法律根本原那么,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加强对标准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标准性文件不得同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完善对民族立法和标准性文件执行的跟踪、催促、反响机制。 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及时追究和纠正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 (三)标准完善民族立法工作。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依法行使自治权有机结合,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
7、予本自治县的民族立法权限,依照本自治县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生态保护开展区的功能定位,适时修订自治条例和制定单行条例,使法律法规的实施更切合自治县实际。 加强县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县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县委研究本县重大立法事项,讨论决定有关立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立法工作要求;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本县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县委报告民族立法重大问题。 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大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优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加法律素养
8、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常委,充实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法律专业力量。加强立法经费保障。 完善法规立项制度,落实立法建议工程向社会公开征集机制。标准起草、论证、协调机制,立法和制定标准性文件必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加强立法审议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对法规案中重大问题审议意见的采纳和反响机制。落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标准性文件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定期公布有效或废止标准性文件目录。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严格执行标准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 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立法的必经程序,建立公众重大意见采纳情况
9、反响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制度,充分听取和采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的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 (四)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于法有据,始终在法治框架内、法治轨道上运行,既勇于突破开展障碍,又绝不逾越法律底线。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
10、和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罚失职、渎职。严格遵循行政法定原那么,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各行政机关职能、管理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清理现有行政审批工程,建立行政审批事工程录清单,对市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要及时进行承接;对依法可以下放至乡镇的审批事项予以下放并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破除互为前置、推诿扯皮等弊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严格标准行政决策。严格执行
11、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必经程序,确保重大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积极推行政府法律参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属地管理、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那么,合理
12、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相对集中执法,在文化市场、规划、城乡建设、市政管理、资源环境、农业、交通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标准委托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和执法缺位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分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惩罚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平安生产、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点标准行政许可、行政处分
13、、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加大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鼓励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坚决克服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越位现象,坚决惩治徇私枉法、执法寻租等执法腐败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那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效劳公
14、开、结果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据权力清单,编制政务公开手册,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有条件的应当添置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全面公开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工程建设、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食品药品、平安生产、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发布,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15、,及时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四、切实保证公正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的终局性决定了司法公正对法治建设乃至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和保障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切实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标准司法行为,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加强和健全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尊重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听从和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正办理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重大民商事案件、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和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治县尤其是在确保公正执法司法中的作用,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催促其纠正。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尤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及时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 完善并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