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标准民兵应急分队建设标准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高度一致。二、坚持双重领导、执行命令,指示坚决。三、围绕中心办民兵,积极履行军事部职责,以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民兵预备役工作。四、规章制健全、工作资料完善、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办公设施整齐划一。五、工作扎实、富有成效,圆满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民兵应急分队管理规定一、器材库要有专人管理,物资收发要及时进行入账登记。二、按照器材种类、数量、质量和配套情况,正确进行分类登记存放。三、凡动用器材必须经部领导批准,用后及时收回。四、坚持装备器材检查保养制,经
2、常清扫卫生,保持库房清洁。五、需动用器材时,应按所需种类、数量一次性点清,由用者本人签名,并登记入账。管理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熟悉库存装备器材的性能和数质量情况。二、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各类物品。三、经常清扫器材室卫生,适时进行物品的调节和整理,保持正规的管理秩序。四、负责战备训练所需器材的请领、发放工作,用完点清收回。民兵应急分队领导小组指导员:李铁锋排长:柏和岭一班长:刘军二班长:王健三班长:杜伟司务长:韩小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韩小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民兵应急分队工作方针民兵制度是我国一项传统的军事制度,民兵建设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当前国家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现役部队大量锐减的情况下,更要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想结合,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