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关规定,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结合自身管理需要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由采购部经理任负责人,负责门店内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卫生平安工作。 二、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按规定每年核准一次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将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店堂内醒目的位置。 四、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领取有效健康证后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使用带盖的食品盛放容器,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进行售货;对于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并配置专用的工具和从业人员手的消毒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七、定型包装食品采购时按要求索取该产品的生产厂或经销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八、食品销售场所必须配置带盖的垃圾盛放容器。 九、食品仓库保持良好的通风,食品存放离墙离地,做到分类整齐摆放。 十、店内禁止采购、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标识不全的食品。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