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意见 内容预览: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对经济社会开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奉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开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开展林业生产力,开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现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根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开展农村生产力。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林业产业链条长,市场需求大,就业空间广。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开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