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农牧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总结 为保证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程顺利实施,标准工程实施和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围绕工程实施制定了措施和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育对象遴选情况。根据冀农计发(2023)96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型职业农民的三种类型(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效劳型),分别制定了培育对象遴选条件和标准,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填写了培育对象根本情况调查表,并分类建立了培育对象数据信息库,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将需要进行培训的人员录入信息库。 (二)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按照省市要求编制了2023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新型职业农民的三种类型分解了培训任务和资金
2、,明确了工程实施的总体思路、实施进度、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等要求。实施方案涵盖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个关键环节,按照“教育培训先行、认定管理并进、政策扶持跟上的思路开展培育工作。 (三)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市长周长俭任组长,农业部门牵头、财政局、组织部、各乡镇参与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研究谋划出了下阶段工作重点。 (四)工程监管宣传情况。建立了第一堂课、公示、信息报送、台帐登记和检查验收等监管制度。由农牧局、财政局、组织部组织业务骨干讲第一堂课,介绍工程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台账登记,成立了工程验收小组。建立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用向。利用电台和网络进行相关政策的介绍和宣传,在当地营造起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气氛。 (五)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农牧局将农业部公布的生产经营型培训标准和省厅科教处发布的专业技能型、社会效劳型培训标准转发到各培训基地(本市培育涉及专业)。各培训基地依据培训标准编制了培训方案,落实好每一个培训环节。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