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开展提升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有效稳固机关效能年和创业效劳年活动成果,提升办事效能和提高效劳水平,深入推进开展提升年活动,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市局XX县区政府开展提升年活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礼锋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罗成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范围 各分局、机关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三、督查时间安排 经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3月起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由县局各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实施督查工
2、作。具体安排如下: 3月底,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翔东带队开展内务、队伍建设、机关效能工作督查。 4月底,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凯带队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市管、商广工作督查。 5月底,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阳君带队开展食品平安监管、消保维权、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督查。 从6月份起按上述顺序依次开展工作督查。 四、督查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督查要求 1、本次督查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方法,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反响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对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3、在每季度工作督
3、查中,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缺乏,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或方法。 4、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县局将印发督查通报,并作为对各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5、各分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市局的行政执法效能督查工作。凡发生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谈话的暂行规定和市工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方法等规定,一是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在全局进行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违纪违规性质严重、态度特别恶劣、负面影响较大的责任人经查实后,对责任人实行停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对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问廉函询并写出深刻检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