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效劳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换发工作的汇报 市卫生局: 根据市卫生局工作安排,对我XX县区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效劳执业许可证的12家医疗保健机构、192名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申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审验(暂时没有对市人民医院北院现场审验)。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审验 1、不再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效劳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现场审验时,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大安中心卫生院、大陆公司医院、小孟镇卫生院、新驿中心卫生院、颜店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不再申请一级助产资质。(单位证明原件已报市卫生局)。 2、经现场审验和申报资料审核,根本符合二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
2、共7家 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市中医院、兖州九一医院、兴隆庄煤矿医院、兖州煤业股份杨村煤矿职工医院 3、根据市计生局、市卫生局关于实行环情孕情效劳、方案生育手术、分娩接生三定点制度的规定(兖计生字2022232号)要求,建议对以上7家医疗保健机构给予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效劳执业许可证,许可工程如下: 市妇幼保健院: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二级助产 市人民医院: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二级助产 市铁路医院: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二级助产 市中医院: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二级助产 兖州九一医院: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二级助产 兴隆庄煤矿医院:二级助产 兖州煤业股份杨村煤矿职工医院:一级助产 4、因市人民医院医
3、疗机构许可证暂时没有完成变更,换发证件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等工程不能填写。建议:由市人民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明确以上工程。 5、市人民医院北院暂时不予发证。 二、人员考核 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效劳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方法、母婴保健技术效劳根本标准、XX省助产技术管理方法、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对192名(XX市考核合格112名、XX县区考核合格80名)申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对所在单位申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如下: 1、符合发证条件的170人;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护理执业证书的注册执业地点与申报执业地点不符的,共14人;申请人员已不再我市从业或不再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共4人;应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共4人。 2、建议。对符合条件的170人发放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对申请人员已不再我市从业或不再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效劳的4人不再发证;对注册执业地点与申报执业地点不符的14人、材料不完整的4人暂时不发,待其变更执业地点、材料补充完整后予以发放。 当否,请批示。 XX县区妇幼保健院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