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工程部职工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XX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平安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
2、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程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班组,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班组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工程部工程经理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程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工程、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工程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平安检查,由工程经理、工程工长、专职平安员和班组施工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平安、平安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标准、有带病运行的
3、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程经理对本工程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工程部每周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工程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平安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工艺系统、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班组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
4、故隐患,并落实本班组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工程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平安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平安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班组接到工程部专职平安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工程平安员
5、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工程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工程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工程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平安隐患由公司平安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程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工程,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平安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工程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平安管理部。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工程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
6、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平安管理部领导。 (二)工程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工程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工程部专职平安员应对本工程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工程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工程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平安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班组平安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平安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平安管
7、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工程部专职平安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平安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班组施工平安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平安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工程部应每月对本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平安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平安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平安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工程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工程部对本单位自查
8、和公司平安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工程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工程部对本工程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催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工程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催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催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工程部应向公司平安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平安管理部门进行现场
9、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平安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9月1日起执行。 川渝建设集团人民塘路铁路下穿二期工程工程部 2023年9月1日 第二篇:工程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万盛经开区中盛小学扩建工程 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重庆渝东建设二0一七年二月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平安隐患监督管
10、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工程部职工生命财产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平安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工程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工程部工程经理举报。 第五条平安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程部是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
11、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工程、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工程部应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平安检查,由工程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平安员和其他专业施工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平安、平安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标准、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平安隐患。 工程经理对本工程工地平安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工程部每周定期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平安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
12、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工程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平安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平安查处以及平安生产根本条件、工艺系统、根底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班组、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平安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工程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
13、向各班组及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平安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平安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平安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工程部专职平安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工程平安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工程存在的重大平安隐患,工程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工程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平安隐患由公司平安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程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工
14、程,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平安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工程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平安管理部。 第六条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工程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平安管理部领导。 (二)工程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平安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工程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
15、归档。 (三)工程部专职平安员应对本工程的一般平安隐患与重大平安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平安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工程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四)工程部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平安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平安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平安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平安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工程部专职平安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平安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施工平安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平安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由公司平安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工程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工程,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平安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工程重大平安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平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