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机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的平安生产方针,扎实推进农机平安监督管理,遏制农机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按照平安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农机工作职责以及农机平安监督管理考核目标管理方法,现就与相关村(社区)负责人签订以下农机平安生产责任书: 一、平安管理目标 (一)、管辖区域内农机田间作业全年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遏制重大农机平安事故发生。 (二)、管辖区域内所属农机企业(生产、经营、维修)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重伤2023人或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三)、完成拖拉机及农业机械年检达95%以上。 二、平安管理要求 (一)、负责辖区
2、内农机机械操作人员平安教育培训,防范重大平安事故的发生;调查分析农机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记录,抓好落实。 (二)、阶段性工作(汛期、特殊时期等)有针对性,有具体方法和措施。 (三)、开展对乡村机耕道、提灌站、农副产品加工作业点、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经营场所的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公示,并催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积极配合有关领导和人员及时参加事故抢救、调查 和蔼后处理。 (五)、坚持经常性的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对有关人员按时规定进行平安教育培训。 三、平安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一)、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平安事故; (二)、全年重大农机平安事故控制为零; (三)、全年不发生农机平安生产死亡事故; (四)、全年不发生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 四、平安责任期限 本平安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一年,由单位目标责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