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事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对学校办事的满意度,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评议对象: 各中、小学校 二、评议内容: 1、办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合法。 2、收费公示是否做到固定性收费工程长期公示,阶段性收费工程定期公示,临时性收费工程及时公示。 3、执行收费是否符合政策。 4、为民效劳是否优质。 三、评议方式: 1、组织事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评议等次,按满意、根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计分。 2、评议结果作为事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1页 共1页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