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机农业开展暂行意见 为充分施展我县生态环境上风,进一步加快全县有机农业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的通知(办函(2023)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加快开展有机农业的实施意见。 一、加快开展有机农业的重要意义 有机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工业高端,以生态友爱和情况友爱为首要特征,在生产进程中不运用化学合的农药、化肥、开展调理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取得的生物及其产品,倡导遵照自然规那么和生态学道理,遵循有机农业标准,协调栽种业和养殖业的均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开展的农业生产技能以维持持续不乱的农业生产系统。大力开展有机农业,有利于减轻情况污染,改善乡村生态情况;有利于提升农产物全
2、体质量平安程度,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程度和农产物市场竞争力,对加速我县新乡村建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全县乡村经济社会具体开展具有主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旅游XX县区、产业强县、都市农业开展战略部署,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思路,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可持续开展的原那么,依托我县特有的农业资源和工业根底,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鼎力开展特色生态观光农业,形工业结构公正、经济效益凸起、产品上风显著的现代特色高效农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上确定的全市十大上风农业工业范围,
3、立足我县资源上风,因地制宜地选择具有生态上风的特色产品,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县建蔬菜、茶叶和食用菌三大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共1万亩。 1.蔬菜。建设6500亩有机蔬菜生产区。以出江镇为中央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种植佛手瓜5500亩;以安仁镇为中央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种植有机蔬菜202300亩。 2.茶叶。建设2500亩有机茶叶生产区。以雾山乡为中央,辐射带动周边乡镇,扩大有机茶叶种植基地,规模到达2500亩。 3.食用菌。建设202300亩有机食用菌生产区。以韩场镇兰田社区为中央,辐射带动面积202300亩。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按照市上确定的农业十大上风工业范围,根据开展有机农业的要求
4、,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农业资源、技术上风,科学制定有机蔬菜、茶叶和食用菌工业开展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集中开展的原那么,推动我县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尽快形规模。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流动,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中普及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的相关知识尺度,进步全社会对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的认知度,增强有机消费的意识和观念,形全社会关心、支持有机农业开展和消费有机农产品的环境。 (三)严控产品质量。实施组织化生产、工业化经营是有机农业生产的重要组织保障,积极培育和开展农业工业化龙头企业、农夫专合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特色农场(农庄)、专业大户,通过“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使
5、用、统一收购产品、统一标识、统一品牌销售等措施,标准生产流程,严格执行尺度,实现产品可追溯,保障有机产品货真价实,切实维护有机产品的社会公信力。 (四)鼎力开拓市场。以市场为导向,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快有机农产品市场拓展。支持有机农产品生产组织与国际、海内大型畅通流畅企业建立不乱的销售渠道,进步有机农产品市场着名度和市场据有率。支持和鼓励有前提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农超对接,把有机农产品直接推向消费者,促进有机农产品销售。 四、搀扶政策 (一)支持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对有机农产品出工业主建设尺度化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产品通过“有机产品认
6、证或连续2年通过“有机转换产品认证、其鲜销产品或加工产品标准使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属于我县优先开展上风农业工业的,由县农发局、财政局向市农委、市财政局申报给予业主202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属于我县优先开展上风农业工业的,申报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相关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县农发局要优先铺排农村沼气工程、农业机械化或举措措施化生产等农业工程,县水务局优先配套微水治旱工程,县交通局要优先铺排农村道路建设。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根底举措措施建设工程,由县物价局报请市物价局部组织评审后,可优先铺排价调基金给予工程贷款贴息。
7、(二)支持建立组织化经营管治体系。鼎力帮助和指导农业工业化龙头企业、农夫专合组织、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建立有机农业组织化经营管治体系。对实行组织化经营管治,且带动效应显著的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建设的尺度化有机农业生产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银行贷款不低于150万元的工程,经县农发投公司报请市农发投公司组织评审后,可给予1-3年30%-50%的工程贷款贴息。县农发局、科技局等相关局部要在经营管治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帮助、指导。 (三)鼓励实施和开发有机农业配套技术。对农业技术推广局部和农资生产企业开发应用的有机农业新品种、新型平安肥料、生物农药、有机农业生产新技
8、术,县发改局在立项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县科技局优先铺排科技搀扶经费;对泥土有机质晋升工程,县农发局要优先立项。 (四)鼓励有机农产品市场开发。县工商局要加大对有机农产品品牌的市场推荐力度,并在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申报、市场拓展和保护方面给予支持。从2023年起,对有机农产品畅通流畅企业,县农发投公司应给予优先发放活动资金委托贷款或贷款担保支持。对自营出口的畅通流畅企业出口有机农产品,由农发投公司指导企业争取市农发投公司出口退税奖励。 (五)支持开展有机农产品深加工。对开展有机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额不低于150万元的企业技改和新、扩建工程,由县物价局申报市物价局优先铺排价调基金给予贴息津贴。对有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申请的新产品研发或技术改造工程,县经济局等有关局部优先予以支持。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