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会议事规那么(公司治理) 公司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 本规那么的总体原那么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使公司决策层在议事内容、议事方法、工作程序和决策上做到科学、标准、正确、合理。 第二章 公司决策层议事的形式、原那么和范围第三条 公司决策层议事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那么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承办会务工
2、作。 第四条坚决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或由只要领导碰头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五条 公司决策层议事应遵循的原那么: (一)坚持执行公司长期开展战略的原那么。 (二)坚持高效议事的原那么。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 (四)坚持保密的原那么。 (五)坚持回避的原那么。第六条 公司决策层议事范围: (一)研究处理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审议公司的运营方案和公司重大财务收支方案以及重要分配方案。 (三)研究决定公司高层管理岗位人事变动。 (四)审定公司重大投资工程或重要经营合同(协议)。 (五)审定员工薪酬、福利方案。 (六)决定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确定各部门岗位设置定员标准。
3、 (七)审议其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第七条 公司决策层会议议题一般由总经理确定,议题的提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公司决策层议事的范围和工作实际,汇总需提交决策层决定的事项,报党总经理确定。 (二)决策层成员提议由决策层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应列入议题,但需报总经理确定。 第八条 决策层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会议成员,会议成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研究的事项做好必要的准备。有关部门应准备与议题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第四章 会议议事的条件与程序 第九条 会议议事条件: (一)决策层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或重点关联人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公司重
4、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能到会的成员应就会议的议题说明自己的意见,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会议主持人应将不能到会的会议成员的意见在会议上通报。会议主持人应将会议研究的情况及决定的事项,于会后及时告知因故未到会的会议成员。 (二)决策层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参加时,一般不召开会议;特殊情况下须召开会议时,可由总经理指定一名会议成员主持。 (三)会议记录。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记录。记录人员要如实、详细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未经总经理同3意,任何人不得借阅会议记录。 第十条 会议议事程序: (一)
5、讲明议题。主持人应于会议开始时讲明会议议题以及与议题相关信息、政策依据和目的要求。 (三)汇报情况。会议成员和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汇报有关的情况及意见和建议。 (三)充分讨论。会议成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充分酝酿讨论,并就议题说明意见。 (四)形成决议。会议应在会议成员充分酝酿讨论的根底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就议题形成决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决定问题时如意见分歧较大,或因有关重要情况不够清楚,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并及时调查了解,留待下次会议复议。 (五)会议纪要。会议要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
6、拟稿,报有关领导审定后送总经理签发。发送范围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五章 会议议事纪律 第十一条 会议议事纪律: (一)会议的议题、准备、程序等必须符合议事规那么,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临时动议。 (二)不得以总经理办公会、领导圈阅、个别通气商量等形式代替会议决定重大问题。 (三)会议成员中的任何个人都不得单独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会议报告。 (四)会议成员在议事中要坦陈相见,态度鲜明,直抒己见,不能模棱两可,更不允许会上一套,会后一套;要出以公心,不能以个人好恶作为是非标准;要实事求是,据事说理,不搞空泛议论;要心平气和,允许他人发
7、表不同意见。 (五)会议讨论问题时,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或保存不同意见。一旦会议作出决定,个人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 (六)会议成员及列席会议会的有关人员,对会议决议的事项在公布执行之前,不得泄露。对成心泄露党的机密和违反会议工作规那么,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经查实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会议决定的执行 第十二条 会议决定的执行督办: (一)会议决定的事项分别由会议的工作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按照会议成员分工由分管成员负责督办;如因特殊需要,可由会议书记指定一名会议成员负责督办。 (二)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负责督办的会议成员应及时向会议书记报告。 (三)会议工作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会议决定事项的内容分别负责收集、反响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中的具体情况。 第七章 附 那么 第十三条 本规那么由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与公司会议管理制度一并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那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新的情况和未尽事宜,会议应及时研究,予以补充完善。 第十五条 本规那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那么不一致,以本规那么为准。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