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989924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2023年行政复议申请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姚元元,女,33岁,1981年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420232023419820232050521,户籍所在地:XX市XX县区XX市航海东路2号院3号楼33号,现住址:XX市XX县区XX市航海东路2号院3号楼33号。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地址:商城东路与凤台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 复议请求。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6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一百零二条特向XX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XX市公安局撤销其处分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处分决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XX市未来路

2、分局于2023年6月17日做出了郑公未(治)行罚决字20230315号的行政处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处分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严重违法,故特向XX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XX市公安局撤销其处分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处分决定。 申请理由如下: 一、处分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 被申请人在处分决定书中的事实局部中写道“姚元元因为口角和刘艳凯引发撕扯,后姚元元抓住刘艳凯胳膊将刘艳凯甩到墙上,刘艳 凯将姚元元胳膊咬伤,因为口角是什么口角,事实的真相是2023年4月29号下午大概一点钟的时候我在公司办公,刘建国和刘艳凯在公司外面大吵,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突然马记虎叫我,说刘艳凯这样闹事影响公司其他同事工作,说

3、他不方便去叫刘艳凯出来,让我去劝劝。我刚要说话去劝他,让她不要在公司大声吵吵,毕竟我们这里是上班时间,但她丝毫不领情,骂我说“你是谁,你算啥,你凭啥管我等难听的话,随后我只是想拉她进电梯让她不要在公司影响其他人,拉她不动的情况下才叫刘建国和马计虎去帮助。公安机关未全面考察事实的真相,只看到了我打刘艳凯,但是却没有真正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过错认定方面只认定到我的过错却完全没有认定刘艳凯的过错,并且她也咬了我,公安机关也有验伤报告为证。 二、处分决定程序严重违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

4、复核,但是公安机关却未给予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也未对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分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分人宣告治安管理处分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分人;无法当场向被处分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分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分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分人的家属。但是,申请人却没有收到XX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的处分决定书,很显然公安机关的做法严 重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该处分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严重违法,要求XX市公安局撤销其处分决定,并依法重新作出处分决定。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

5、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行政复议申请书1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徐先群、女。汉族。1970年7月5日出生,住XX县区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 :1595642023728 委托代理人:汪茂荣,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XX县区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 :1595642023728 被申请人:XX县区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XX县区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9月29日作出的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申请复议。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XX县区

6、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违法。 2、撤销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置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1 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2023第30132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28313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23年,XX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XX县

7、区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工程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以下土地的,由国务院 (一)根本农田; (二)根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屡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23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屡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

8、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2 城县人民政府XX县区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XX县区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23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XX县区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23年9月29日,XX县区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其主要内容为:依

9、据国务院令第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XX市XX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223-2030),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工程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3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XX县区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

10、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根底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XX县区人民政府在违法的根底上作出的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XX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4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

11、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4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汪茂荣,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XX县区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 :1595642023728 被申请人:XX县区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XX县区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3年9月29日作出的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6号)违法。 2、撤销XX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23】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置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1997字第03013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1 篇三: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此致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 2.原处理决定书份。 3.其他证明文件份。 申请人年月日 第9页 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