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运行机制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平安生产各项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平安生产形势趋于稳定。然而,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开展水平不平衡,平安生产的根底薄弱,平安生产的现实状况与人们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各类平安生产事故90多万起,造成13多万人死亡,给无数个家庭留下了深重灾难和无限的痛苦,平安生产形势严峻依然存在。要做好平安生产工作,有许多问题要解决,但建立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十分重要。 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法规制度不健全,必然导致相互推诿,致使工作障碍重重。现行的平安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对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发挥了
2、积极作用,推进了平安生产法制建设。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管理体制的限制,有些规定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有的在某些方面不够协调,不可防止地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一是平安生产立法滞后。为了加强平安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平安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标准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安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特别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我国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二是平安生产法制仍不完善。平安生产法自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
3、,经历了21年的历程。虽然在平安生产法出台前,国家制定了几十部平安生产方面的单行法律、行政法规,但是这些现在立法的制定年代多数是在方案经济体制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形势和需要。平安生产法虽然出台了,但平安生产法制建设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开展与社会进步需要。三是平安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严重滞后。平安生产法到实施到目前为止,所需配套法规、规章都还迟迟没有出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平安生产监督检查时,缺少可以执行的明确依据,以致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以为平安生产工作没有一些根本的规矩、标准,随意性大。四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修订。平安生产法出台
4、后,许多平安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及时进行修订,一些与平安生产法有相抵触的法律法规也没及时修订或废止。 坚持协调开展,标准机构设置。要把平安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协调开展的战略布局和总体规划中加以落实,同步协调开展,坚持经济建设与平安生产协调开展的方针,在经济开展的同时推进平安生产。在开展经济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平安生产问题,把事故总量降下来,把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遏制住,维护人的生命权益、改善人的生存质量和作业环境。要建立领导经济建设与平安生产协调开展的常设机构,将平安生产建设纳入国家总体改革与开展的大框架内通盘筹划。标准设置、提高权威、理顺关系,推动地方各级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县级以
5、上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平安生产法执法主体职责的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地方政府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把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平安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 制定产业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和平安防范措施较为落后,不利于预防工作的开展和及时有效地减少事故。加大平安投入,增加平安生产的高科技含量,实行技术预防,是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产业政策上,要重视开发和推广平安生产技术,加大国家对平安生产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制定“国家平安生产技术开展方案和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制定并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提高平安生产通用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程度,在经济
6、建设中贯彻平安生产,在平安生产中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要求;将平安生产重点科研开展方向列入国家科技开展方案,围绕平安领域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制定发布全国第一批严重危及平安的技术、工艺、设备淘汰目录,依法强制淘汰落后。推广危险源辨识、企业平安质量管理体系等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扩大平安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强化党委领导,确保齐抓共管。平安生产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和发挥好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平安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连着千家万户的安宁。平安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平安和健康,表达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理念。切实抓好平安生产工作,保一方平安,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党委的神圣职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表达。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协调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难题和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严格平安生产法规规章,抓好平安生产经常性教育,强化平安意识,群策群防;加大平安投入,加强平安生产培训,科学预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教育管理能力,着力提高抓平安生产的整体水平。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