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办保健待遇人员体检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效劳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落实我市优诊对象和享受一、二类医疗保健待遇人员以下简称享受保健待遇人员医疗保健待遇,现就组织年度享受保健待遇人员健康查体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健康查体的人员范围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健康查体的人员范围包括所有享受保健待遇的人员。 二、查体项目 根据保健字号文规定及我市往年健康查体安排,今年享受健康查体人员的查体项目,统一安排为7项:分别是内科查体、心电图、脑彩超、上消钡透、腹部B超肝、胆、脾、胰、肾、膀胱、前列腺、心脏彩超、生化。 三、查体费用安排 按照保健字文和西发号文规定,
2、市直部门和困难企业享受保健待遇人员,所需查体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困难企业除外享受保健待遇人员,所需查体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四、查体医院安排 为保证查体质量,今年查体任务由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三家二级定点医院共同承当。查体人员已选择该三家医院之一为定点医院的,到定点医院查体,已选择其它医院为定点医院的,可在三家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查体。 五、查体时间安排 今年享受保健待遇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安排在6月9日至8月18日进行,具体安排是: 一市财政负担优诊人员、一类保健人员,安排在6月9日至6月28日进行; 二市财政负担二类保健人员,安排在6月29日至7
3、月18日进行; 三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企事业单位困难企业除外一、二类保健人员安排在7月19日至8月18日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保健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今年查体时间安排,及时与查体人员取得联系,征求查体人员意见,确认查体医院及查体时间,并及时与查体医院联系,提出查体申请,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健康查体工作顺利进行。 二承当查体任务的医院,要根据查体单位查体申请,及时通知被查体的单位做好查体人员预约工作,保证查体工作按方案进行。查体过程中,查体医院要把好查体人员确认关,防止漏查或重查。查体工作结束后,医院要做好查体情况的登记、统计和反应回访工作,并将查体人员名单及查体情况,按照查体批次及时报送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查体项目要按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查体范围、标准。对查体后难以做出健康结论的,要做好进一步检查,经检查患有严重疾病的保健干部,应及时治疗并进行跟踪随访。 四由市财政负担的查体费用,由查体医院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非市财政负担的查体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然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对查体人员在多所医院发生的查体费用,不予结算或报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