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工平安管理制度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去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平安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2、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到达平安要求时,方可施焊。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