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落实民政部门各个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民生事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方式 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检查组:。重点对福利机构类单位包括敬老院、荣耀院、福利企业等、效劳窗口类单位殡仪馆、公墓管理所、老年活动中心、婚姻登记处、社区效劳中心等、民办机构类单位民办敬老院、幼儿园等以及特殊人群低保、重残等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排查,要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设施设
2、备运行安全隐患、人员安全管理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下属单位和企业自查、民政局督察组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下属单位的责任人,对于大型机构领导要亲自过问,一线督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通过发布通通知公告、组织民政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发动催促各单位对照标准开展大排查
3、大整治,定期开展电力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专项检查,推行安全检查登记注册制度,标准生产秩序,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办公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能力。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县民政局。 三全面督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由局督察组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到各下属单位、福利企业、民办机构等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重点突出敬老院、荣耀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和特殊困难群众的人员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加以改正,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检查验收
4、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组织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稳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下属单位、福利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不属于民生部门主要职责的错误认识,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迅速作出发动部署和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催促检查,认真组织、细化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在本单位全面、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强化督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严格检查,严肃处理。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密切配合,及时反应。在工作中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及时反应有关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