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待和受理来访、来电、来信、接待办事对象的本局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要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主动周到的搞好接待效劳工作,认真听取效劳对象所提出或询问的事项,并负责对效劳对象履行以下职责: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凡能够办理的,应该立即办理;但凡能够争取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但凡因不符合程序和手续不齐的,要说明情况和做好说服工作;确因现行政策不允许或现实条件不具备,短期内不能办到的,应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作好解释工作。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诉承办人,假设不明确承办人的,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承办人。 3.凡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细致予以说明,知道如何办理的应立即告知。 4.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责任人职责的,应移交其他工作人员代行首问责任人职责。 三、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责任程度予以处理。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