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整治考核管理方法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脏、乱、差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素质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整治重点 (一)、主干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三大堆、白色垃圾等; (二)、进村路两侧建筑垃圾、“三大堆等; (三)、村内“三大堆、漫流污水; (四)、河道、池塘的漂浮污染物。 二、整治标准及考核方法 (一)、主干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三大堆、白色垃圾(30分)。检查发现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有白色污染或“三大堆,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二)村庄周围及村路两侧到达“四
2、无标准。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三大堆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30分)。检查发现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未到达“四无标准,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三)村内无“三大堆,无污水横流(15分),生活垃圾及时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2023分)。检查发现村内有“三大堆,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垃圾转运由镇村建设办公室依据生活垃圾转运数量进行考核。 (四)河道、池塘内无垃圾漂浮物,河边、池塘边无垃圾堆放(15分)。检查发现河道、池塘保洁较差,水面有漂浮物,岸边有垃圾,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三、督查考核机制 1、建立常态巡查催促制度。镇政府成立督查组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
3、,做好督办记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2、实行每月检查测评制度。组织每月对全镇所有村进行检查测评。对推进此项工作投入大、措施实、有创新、有亮点的,由镇督查组审核后进行相应奖分计入年底工资考核;凡低于70分的村当月警告,支部书记做出整改承诺,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督导整改。 3、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年终目标考核时,镇党委、政府结合全年的月考评情况、全年常态督查情况和村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包片领导等相关责任人员,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农村干部工资直接挂钩。对市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工资300元,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镇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除工资200元;对连续屡次督导仍整改不力的,镇党委将对村党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四、本方法适用范围为本村区域内,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3页 共3页